懒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贵女楹门 > 第一百九十章 把酒话平常
    “吃吧。”陆以蘅敲敲筷子打破沉默夹着小菜往嘴里送去,突地神色一敛,她抿着唇却没有动,目光看向了那头的陆仲嗣。

    只见老大哥正狼吞虎咽吞下一块酱炒肉就狠狠朝嘴里扒了一大口饭,毫无细嚼慢咽,活像是十年没吃过一顿饱饭,八成那块酱炒肉是什么味儿也没尝出来。

    陆以蘅眼角抽了抽,因为她看到陆仲嗣也忍不住的捏紧了筷子的指尖。

    “好吃吗,大哥。”她嘴里的小菜一直没咽下,嘟囔了声。

    “好吃。”陆仲嗣连头也没抬。

    室内的氛围似有一瞬的窒息,“喀”,陆以蘅的筷子互相触碰发出清脆声响——

    “呸”,她吐出了口中小菜,又咸又生,压根就没炒熟透,她知道自己手艺不善可没想到会差到这等地步,那头的陆仲嗣终于也忍不住了,方才那口米饭噎的上气不接下去,呕的一下,就将刚送进嘴里的酱炒肉吐了出来,对,这是他亲手下厨的,一不小心酱醋倒多了,这会儿酸得人眼泪都要淌下来,若不是死活憋着那口气根本食不下咽。

    这两人苦着脸互相对看一眼突得哈哈大笑,糟糕的手艺、糟糕的演技,哈——可笑着笑着,陆仲嗣红着眼睛落下泪来,陆以蘅踮着脚半个身子越过桌案,掏出手帕替他擦去眼泪。

    “别哭。”

    她说。

    魏国公府中所有的好坏都叫人忆起往昔,曾经的三餐皆是陆婉瑜和花奴张罗,他们从未觉得这油盐酱醋的分寸会成为最令人念想感怀的东西。

    陆仲嗣抓过帕子吸了吸鼻尖,瞅着眼前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今日是秦大人大婚,我知道你不在意……”想当初铜雀金珠丢了的时候,他还心心念念的,如今一年过去,秦徵娶了明玥,恍如隔世,“小公主在宫里没少刁难你,如今她得偿所愿,你将来也能少受点儿委屈,对了,”老大哥指着西厢房道,“内务府还送来了些补给呢。”

    “内务府?”陆以蘅想了想,筷子没动。

    “是啊,听说是元妃娘娘吩咐的,宫中喜事又加上当初是都察院的人没有明察秋毫,这才出了冤案,算是、算是些许补偿吧。”陆仲嗣轻咳了声将帕子叠好。

    “元妃娘娘……”陆以蘅沉吟片刻,那玉面狐狸无功不受禄也不会做什么安心的好事儿。

    陆仲嗣没察觉出那小姑娘的琢磨,只是说着元妃也是个知情达意的人,在陆家深受重难时没有落井下石:“大哥、大哥只是后悔,当初没有听你的话……”

    他是个没心眼的人,被人唾骂的多了便急功近利恨不能立马进宫与一众高官权贵打成一片来洗刷自己的污点,难得遇到一个酒友便掏心掏肺没有半点防备,陆仲嗣自打得知何进如何栽赃污蔑自己的前后大呼天地、不敢置信。

    他视为至交千方百计帮衬着的人反咬了一口。

    不识人心险恶呀,当初陆以蘅的猜忌反而都成了真,陆仲嗣追悔莫及。

    陆以蘅握紧了他的拳头,俯身从案几一旁提出一壶小酒,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带进了厅堂,陆仲嗣的神色却微微闪躲,老大哥原本是个嗜酒如命的人,见到烈酒就和见到了至交好友一般,如今却丛生出了敬而远之的畏惧。

    “大哥,这道坎儿,你得自己跨过去。”陆以蘅打开酒坛,酒香四溢,她给陆仲嗣斟满又给自己也添上,“我陪你。”

    陆仲嗣一愣,自家这个小妹向来不爱饮酒,他深吸口气,仰头一饮而尽,辛辣的酒水淌过喉头,原本的清洌与随后泛上喉咙的热辣形成鲜明对比,好酒。

    “啧,”堂屋外突然传来春夜里的聊聊感慨,“有酒无友岂非扫兴?”

    那叫什么,喝闷酒。

    陆以蘅错愕扭头,竟是一身清水长衫的顾卿洵,带着几分沉淀的药香在深夜里格外清晰,他敛起衣袍跨进门来。

    “你……你怎么也逃出来了?”陆以蘅愣神,身为太医院的常客,顾卿洵是杏林先生的得意门生自然深受皇家厚爱,公主大婚有他一席之地,谁料得这家伙也半路溜达了出来。

    几人相视一笑,热情招呼着,那管外头彩旗笙歌不夜天,如今这一方天地里只想把盏话平常。

    烛火摇曳、清酒小炉。

    陆仲嗣这老爷们一喝酒就打开了话匣子,将魏国公府从小到大的逸闻趣事都给倒腾了出来,仿佛每个人的点滴往事都逃不出他的一双眼,说到了兴起的地方,那一旁言笑晏晏的顾卿洵还会帮衬着搭腔,没错没错,那个时候的阿蘅,就是一个小哭包。

    受到半点儿的委屈、半点儿疼痛也忍不了,哭哭啼啼的嚷着要找人。

    “对……”陆仲嗣乐嘻嘻拍着桌案,酒气熏天,“他偏偏谁都不找,就找你!”老大哥这会儿不服气了,指着顾卿洵嘟囔。

    “她怕生的很,我啊,说不上什么体己话。”顾卿洵低眉一笑,如沐春风,陆以蘅分明最听陆婉瑜的话。

    陆加姑娘的脸涨得通红,瞧瞧这几个大男人整日就知道闲话自己的糗事,索性也遮掩着将手中举棋不定的酒一饮而尽,不小心呛到了喉头咳个半死。

    陆仲嗣哈哈大笑,顾卿洵手忙脚乱的拍着她的脊背安抚顺气。

    “可不是嘛,还有一回,她瞧着人家放纸鸢就非要上树去抓小麻雀,搬着凳子踩着梯子还够不着,结果不小心摔了下来,”陆仲嗣回想着往事,伸手抓起陆以蘅的胳膊掀开衣袖撩上了臂弯,“瞧瞧,就是这个疤,摔的。”陆以蘅手肘上有一个坑洼的错杂陈年小伤疤,是当年被树枝刺伤,“哪能想到现在这丫头上蹿下跳、飞檐走壁的!”陆仲嗣打了个酒嗝儿拍拍胸脯,手却一僵——

    无他,只因老大哥看到那姑娘的臂弯上还有不少伤口,皆是陆以蘅来到盛京城后留下的,是啊,她曾经柔弱无疑、病症缠身,全家如同保护着一颗小小的珍珠生怕她受了半点儿委屈,可如今呢,她在陆家倾颓之际站起身想要力挽狂澜,却在这条荆棘丛生的路上,遍体鳞伤。

    忍受千般苦,冲破万重山。

    陆仲嗣的声音哽住了,心底里有一种浓稠的化不开的难受慢慢淹过心口。

    顾卿洵瞧出了他的尴尬,忙伸手敬男人一杯酒,相对无言不如把酒为快,他搁置下小盏磕了花生:“这几日进宫听太医院里嘴碎的小太监们说,天子有意待你复职便派你前去泗水,监修监督河防工程,”男人支着指尖想了想,“泗水的提防每一年都是工部的中头戏,下游的河防不是最麻烦的,今年,难得是群山之中上游筑坝。”

    “什么?泗水?阿蘅你、你又要离京了?”陆仲嗣闻言惊的跳脚,酒意让脑中一花险些栽倒在地。

    陆以蘅搀了他一手:“大哥可别慌呢。”她笑道。

    陆仲嗣摇摇头,他——呵,他经历过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曾虎落平阳,也曾平步青云,还被人扣过帽子冤过案,如今宠辱不惊还有什么可以坏了陆仲嗣这心如止水。

    人生大起大落,道了这般地步,也是极致。

    “我那是担心你……”老大哥愁眉苦脸的,“朝廷里突然派你去管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也听说了,工部每年都在下旨都在拨款,去年、去年那不还被冲垮了堤坝,砍了两个脑袋,罢了三个官,这、这就是个烫手山芋!”再说了,人一旦去了外省,这朝廷里给你作出什么幺蛾子来就都管不着了,出了盛京那底下的勾当就算一人一抔土也能把你给埋了。

    陆仲嗣深有体会,陆以蘅亦感触颇深,这次剿匪就是个明晃晃的例子。

    “陆少爷也别如此悲观,”顾卿洵替他开释,“我去年途径泗水,改观不少。”

    “顾先生方才说,上游筑坝是怎么回事?”陆以蘅对自己即将要去的地方充满了好奇。

    顾卿洵想了想,缓缓才道:“泗水南地,雨季持续时久,山地松土多年不扎又峡道众多,一旦月里连降大雨就很容易造成山洪暴发,而山下多的是居民驻地,村庄围绕。”朝廷迁居劳民伤财,想要在山中僻出数座大坝引流泄洪。

    “这还不愿听了官府的建议?”陆仲嗣跟上一嘴。

    “民风如此,毕竟连年暴雨少见,山洪并不多发,当地的百姓不愿就此离开祖辈生活的地方。”

    “顾先生来往大江南北,定是见了许多奇人奇事,”陆仲嗣的眼睛里颇显羡慕,这会儿的兴致比陆以蘅还要高,忙不迭的请求着顾卿洵将数年来所见所闻聊说闲谈,他聚精会神地像个听夫子话的好学生。

    陆以蘅抿着小酒看那两个大男人兴致勃勃聊得起劲,烛光闪闪烁烁大半夜也不觉得困乏疲累,她眯了眯眼这才觉得方才喝过的酒缓缓冲上了脑门,连神志都些许迷离,耳朵里充斥着那两人爽朗喝笑的声音。

    安心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