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贵女楹门 > 第二百二十六章 送一份大礼
    哪怕这会儿回想晴天日宴、骄阳灼灼下的场景都觉比之盛京皇家三大营,有过之而无不及。

    明日日出便要开拔启程,陆以蘅却辗转反侧,营中寂寂又深夏虫鸣,睁着眼半晌亦毫无睡意,脑中总有些乱七八糟的琐碎变成了心事重重的情绪,陆以蘅支愣起身,索性披了件外裳推开房门。

    月光寥寥。

    她脚步轻踩如猫。

    “夜深人静睡不着?”突得有低沉轻语混着夏夜花香顺风落进耳畔,倒是把她惊得一个激灵。

    定睛看去,这廊外树影下的石案旁正百无聊赖的坐着一人,自是凤明邪。

    陆以蘅张了张口,又是惊奇又是迷惑:“小王爷神机妙算呐。”连她今夜无心睡眠都掐算到了,该不是故意在房门口守株待兔吧。

    凤小王爷顺了顺衣袖,怀中的六幺这才懒懒打了哈欠伸展姿态,“噗通”跳到了石案上蜷着尾巴低着声咕噜咕噜,男人亲昵的揉了揉它脑袋,指尖却指示似的敲了敲桌面。

    陆以蘅心领神会,清着嗓子大大方方落座在男人身边,这段时间连日奔波,他们没有太多的时间来嘘寒问暖,一到靖良答应便马不停蹄的整军待发,每个人都身负重任不敢懈怠。

    男人歪着脑袋,慵懒这眉眼瞧来是总有一些流风顺着审视将你周身都打量个全,陆以蘅虽没有开口言说可谁都能察觉她的踌躇,凤明邪伸手撑着下颌,懒洋洋地:“就算这会儿后悔了,也骑虎难下。”夜风将落花拂上他锦绣衣袍,月色长衫衬着雀羽妖灼、流光私彩,让陆以蘅有那么一瞬恍神一位,置身拿金碧辉煌的阅华斋中。

    金银织花都仿佛倦攀附上那张活色生香的脸庞。

    “臣女做了决定便不会后悔,”陆以蘅低头错开目光,话语斩钉截铁的很,“陛下若是不准,臣女不过是抗旨一死,”她如今倒是将生死常言说的大大咧咧,也不知是料定了自个儿命硬还是因为这一年多来盛京城内外大风大浪已宠辱不惊、习以为常,“只是担心家中大哥,若得知此番消息怕该暴跳如雷了……”

    她喟叹着长长吁出口气,指尖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耳后,有些无奈有些俏皮,是啊,陆以蘅离京之初可是信誓旦旦的答应陆仲嗣照顾好自己会早去早回,可后来呢,又是冲入山洪,又是险成废人,历了元妃之死、晋王遣送,现在好不容易风波平息连回京复旨都省下偏要跟着凤小王爷去什么永兆城。

    永兆是什么地方,那是边关,是战场,是修罗地!

    可见,陆以蘅这姑娘分明将陆仲嗣的话当成了耳旁风,她啧啧咋舌,完全可以想象自家大哥现在在魏国公府中的嘴脸,大概恨不能冲到这靖良营中揪着自己耳朵给拽回盛京城去。

    凤明邪忍不住发笑:“本王以为,你天不怕地不怕,最是不怕自个儿兄弟。”他调侃,陆以蘅在国公府中的地位之高,堪比家主,既是小明珠又是小老虎。

    如今,山大王对自家的“败家子”也关心起来了。

    “大哥没有想象的那么坏。”陆以蘅努努嘴,她知道盛京城中无人瞧得起陆仲嗣,可是他的努力和改变,她记在心里,忍不住要“打抱不平”。

    凤明邪连连点头:“那他就该理解你的心境,”男人了然,“永兆城东南便是裕海关门,你的父亲如今还在奉命戍边。”男人的指尖有一下没一下的敲打着案几,叩叩叩,有好听的清响和着他的声音恰到好处,月色朦胧落在他眉眼,似有山海明辉。

    夜风轻轻拂过陆以蘅的脸庞,竟有一丝温软触到了心弦。

    那姑娘微微一愣,瞬有怔神僵身,不知是因为这月下旖旎亦或这男人的话语,她几乎能从凤明邪的眼底里看到自己的震惊和错愕,是啊,在小王爷面前,陆以蘅无所遁形。

    “小王爷明察秋毫,”姑娘的眼神变得柔软似带了无限遐思,“臣女想随您一同前往永兆,并非全为了家国百姓,其一,是十年不见的父亲,臣女盼着能见他一面;其二……”陆以蘅的指尖落在六幺柔软的长毛上一下一下轻挠,“北戎对我大晏虎视眈眈,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十年前父亲犯下了举国皆知的‘罪行’,臣女唯望一雪前耻。”她咬字清晰、铿锵有力,陆以蘅的信念从未迷茫,经历过的痛苦磨难只会让她更清楚自己想要得到什么、想要追求什么。

    魏国公府根深蒂固的荣耀和罪孽,所有风口浪尖,皆来自于,北戎。

    凤明邪挑眉,他承认自己喜欢看她明晰的表态,那宁愿顶风冒雨雪逆转命盘的决心,即便折翅断羽、伤痕累累也要披荆斩棘走出康庄之路的执着,明光自她眼底胜过燎原星火,只是男人的心思一点儿也不在她的这番“雄心壮志”上,反而俯身定睛,指尖就勾上了那小姑娘的下颌:“其三呢。”

    对,这才是他最希望听的理由。

    陆以蘅咯吱咬到了自己的舌头,“噌”的一下整张脸都透红透红,好像这“其三”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羞赧,呸,谁说还有第三个理由。

    陆家姑娘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哼着声退开,昂首挺胸还装腔作势的打了个哈欠,眼角都假惺惺沁出了泪水:“臣女困了。”

    借口从来差劲之极。

    她拍拍六幺的脑袋起身,耳边只传来凤小王爷低沉的细笑,好似男人已经心知肚明她所有没有说出口的话,太——太赤裸裸了,对,陆以蘅每每站在凤明邪跟前总觉得自己的情绪和心思都一展无余,男人的言笑,全是撩拨、皆是挑逗。

    “第三个理由嘛……”小姑娘转身进房,她将门扉轻合,“秘密。”她掩饰自个儿的心跳如擂。

    东方有晨曦涌出。

    西北之行,浩浩荡荡,靖良英拔旗整肃六万有余。

    这不是个小数目,短短一个月内,从腹中去往边塞,陆以蘅不再关心周遭途径的景色是否美妙绝伦,盛夏的炎热已渐渐被驱,自从踏入西界,阵阵烈风裹挟着南方不见的萧索,秋日来的格外早。

    朝廷的催马文书一封比一封着急,那预示着北戎的动作只多不少。

    昨儿个袭了域氏,今儿个就偷偷摸摸刺探边陲军情,就连周遭凉酢、郝树等城也难幸免于难,北戎是个马背上打天下的番邦,兵强马壮,尤其是他们的骑兵,座下皆是日行千里宝马良驹,当年的北戎老国主狼贪虎视,地域侵占时常发生,壮年之际便已将疆域扩张至最大化,叫周遭的几个番邦小国惶惶不安。

    在尚渚台流传着一句话,“日暮琼山,夜宿西凉”,说的便是北戎骑兵队时常来如风去无踪,日出你见着他们在东边琼山,日落时早已过了西边的凉地,他们烧杀抢掠如风卷残云,铁骑它过隔壁、草原和荒山,人人闻风丧胆。

    陆以蘅偶见凤小王爷对着塘报不言不语,便知晓他想起了当初北戎军在边河坑杀了三城,两国交战最是恶劣狠毒的行径,十七万无辜百姓血流成河,这是梗在无数将领心头的一根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如今的血债之中何尝不包含着当年的国仇家恨。

    陆以蘅轻喘口气回神才发现这边陲之地早已一片混乱,不同于盛京和内陆腹地,这里的百姓十成十是惊弓之鸟,一旦外族有所动静他们最是容易察觉,靖良营的大军开走在官道,陆以蘅已见着不少背道而驰的老百姓在举家迁徙,她忍不住抓着一位老叟多加询问。

    那老头子脊背佝偻已怕是已有六十多高龄,肩头挑着沉重的担子:“可不是,姑娘你没听说吗,前两日那三更半夜的,北戎有两支骑兵从尚渚台经槐阴峡溜进了桑鸣镇,洗劫一空,死了不少人啊,再不走,可就轮到咱了!”老叟提心吊胆的招手示意身后的小孙女儿们快些跟上。

    “朝廷已经派兵前来,永兆城的杨将军也会分兵相救。”陆以蘅蹙眉解释。

    “管不了这么多了,”老头子摆手,“县衙里的大人们可都跑了,昨儿个敲锣打鼓的招呼着大家赶紧去临契城避难,咱是个小镇垫,若真叫那蛮子打过来,可是手无缚鸡之力啊,好歹临契城里还有几千人驻守,咱不过是想寻个安稳地儿!”老头子懒再言说,急急牵着孩童的手顺着逃难百姓的人流不见了踪影。

    这倒不算危言耸听,的确,边陲的几个小城平日里并无重兵把守,一旦遇上危机情况只能自求多福,大部分的兵力都会被派往交战枢纽地,他们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牛羊,这里的老人们记忆里谁不保留着十多年前的那些鏖战和血流成河。

    陆以蘅略一思忖,挥鞭上马,喝道:“亭大人!”她见前方的东亭勒停了马缰绳,“可否予我五十精兵?!”

    “陆小姐要做什么?”东亭不明所以,他们现在的目的是赶紧去往永兆与阳将军等人汇合,盛京城马上就会有新的旨意下来。

    “给阳将军,一份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