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贵女楹门 > 第十四章 盛京小王爷
    校武试艺之会,众所周知是盛京城文武官员中最热闹的的盛事之一,但凡王侯勋爵中没有官职在身的后辈子弟年轻人皆可参与,诸如骑射、搏击、兵器等,能在万人之中胜出者便能直面圣颜,若是有幸,还能得到天子御殿亲笔赐封,初出茅庐即可六品之上。

    对于想要建功立业、扬名立万者,实在太过吸引人。

    可陆仲嗣呢,只想哭丧着脸:“你听听、你听听,婉瑜都说了!”不是他陆大少爷要自我贬低,那叫有自知之明,“阿蘅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那些个世家子弟,就是随便上来个少年儿郎,下手都是没轻没重的,我哪里站得住脚!”

    男人一咬牙扭过头坚定信念:“我不去!”开玩笑,那些个校尉将军的孙子们涌上来一人一个砂锅那么大的拳头,他陆仲嗣还能有命活下来?

    “还不是因为大哥你荒废学艺,南屏陆家的脸面这十年来可没少丢。”陆以蘅冷眼收拾着碗筷,不管那男人是痛哭流涕还是义正辞严。

    陆仲嗣理亏,可还不死心的抬杠:“说得好像被人从台上踹下来,不丢人现眼似的。”这输,还输得天下皆知的惨淡。

    “你大哥的确不是那块舞刀弄枪的料。”难得陆婉瑜将也帮衬着说了句话。

    陆仲嗣连忙点头称是,他不懂怎么揍人,被人揍倒是很有经验,思及此还忍不住去摸摸没消肿的脸颊,疼啊,真是生疼。

    陆以蘅将手中三个小碗一叠,眼神暗暗就着烛光瞥向陆仲嗣:“去是不去?”

    “不去。”陆仲嗣觉得自己从来没这么硬气过。

    陆以蘅的眼睫眨了眨,捏着竹筷的掌心中好似还发出了挤压声。

    陆仲嗣顿时口干舌燥:“不去——”他悄悄挪开半步,“行不行?”稍微、稍微放低点儿姿态。

    “喀”,清脆的声音在那话尾传来,很好,陆以蘅手中的竹筷已断成了两截。

    陆仲嗣眼角一抽:“我、我去还不成?!大不了要头一颗要命一条嘛!”认了,他就是没本事没骨气,总之天大地大,在魏国公府里头,就不要跟自家小妹对着干,陆仲嗣老大哥还不想和阅华斋中那张四分五裂的赌桌一个下场。

    陆婉瑜不知该哭该笑,最后还是忍不住的放声,好像很久家里没有这般热闹了,看着大哥和自个儿小妹抬杠又吵闹,一个鸡飞狗跳,一个沉稳如水,竟叫她心底里融成了一种梦寐以求般的天伦渴望,也许,每家都有自己的不堪和遭遇,而每一家也都能试着苦中作乐。

    陆仲嗣唉声叹气地,反正他这大男人在陆家的地位是一落千丈,这不,老老实实帮衬着收拾一桌的残局。

    陆以蘅询问完花奴张怜的病情后才安心两分,陆婉瑜宽慰说着,自从她回到家中,大哥又不再出去聚赌后,母亲每日的药膳有了人照顾,神志清醒了好多。

    月色淋淋透过纸窗。

    陆以蘅倒是想起今日元妃在缀霞宫中提及的事:“三姐可知,盛京小王爷的事?”饶是她陆以蘅在南屏对盛京城权贵皆作几番了解却突然不知元妃口中的小王爷,是哪位神佛。

    “盛京小王爷?”陆仲嗣耳朵尖就抢下了话茬,“盛京城里王侯勋爵那是一箩筐的,随便掉下一块砖都能砸死几个一品大员,这朝中受封过的皇家子弟拉出来,各各都是盛京城的小王爷!”他嬉皮笑脸耍嘴皮,被陆以蘅瞪了眼就立马成了缩头乌龟。

    “大哥你成日混迹赌坊花楼,自然不知道盛京城发生了什么,”陆仲嗣醉生梦死的时间比清醒的可多,陆婉瑜嗔怪着,手中已经携起了不敢怠慢的绣活,“阿蘅说的,可是那位,凤阳王爷?”

    陆以蘅耳朵一竖。

    凤阳王爷?

    她没什么深刻印象:“我记得,他是当今圣上的十四弟,先皇在位时期就隆恩盛宠封地凤阳,束发之年便离京去了封地,与盛京城又有何关系?”陆以蘅搭着话还不忘将一旁的花灯挪近陆婉瑜身边,照亮那女人手中的丝线。

    “阿蘅有所不知,年关时太后思念颇深,所以凤阳王爷奉诏回京,这一小住便有两个月,太后舍不得放人,自然还未离开。”陆婉瑜温言浅笑,对小妹的贴心举动很是动容。

    陆仲嗣呢,跟个没人注意的小可怜似的站在一边欲言又止。

    陆以蘅毫不犹豫赠他一个白眼:“有话快说。”婆婆妈妈的,没点儿男子汉大丈夫之觉。

    陆仲嗣这不就涎着脸凑回了桌上:“我听以前的赌友说起,凤阳王爷入京那日,青牛宝马、华盖遮天,那就是陛下祭天出行都没这么奢靡铺张,那混小子在酒楼上惊鸿一瞥,至今不敢忘怀啊——”老大哥咂咂嘴,抓了一旁新炒的花生就丢进口中,众所周知,先皇帝是极疼爱这位十四王爷,连同当今的圣上也对其放纵宠溺、不忍置喙。

    陆仲嗣见陆婉瑜的神色充斥着惊愕,他更是觉得自个儿的形象光辉高大了许多:“自打凤明邪入了盛京,这坊间都戏称他为盛京小王爷,听听、你们听听,这大晏王都、天子脚下,众人只记凤阳,而不见帝王,可偏生,皇帝老儿对此置若罔闻啊——”

    “哎,等等,”陆以蘅就按住了陆仲嗣的臂弯,“大晏朝皇家祖制乃是明姓,那凤阳王爷……”

    陆仲嗣一听就知道阿蘅在疑惑什么,他挑眉,红肿的脸颊都油光发亮:“说来话不长,”他还故作姿态,“凤字乃是凤阳封地之后,先皇特赐的。”这个姓冠于皇家之名前,可足显其特别之处,先皇何等钟爱这个儿子。

    陆以蘅一抬手示意继续。

    “那家伙干过的荒唐事儿可不止一两件,听说当年初至封地,受封州府上任的殷大人不小心招惹了他,第二日的一品官服就被小王爷丢在了棺材板里送到了府上,殷大人又惊又气卧榻五日后就是一纸弹劾递到天子手中,身为王公勋爵竟如此目无法纪、荒唐行事!”陆仲嗣一拍案就跟个说书先生般摇头晃脑,“可天子呢,不痛不痒的回说‘那凤阳王不过是与爱卿玩笑罢了’。”

    听听,还有王法吗,还有天理吗,陆仲嗣忍不住长吁短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