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贵女楹门 > 第三百三十六章 番外 万里归来年愈少
    朗日晴天。

    南屏山水别具一格,平山相护连绵数峰,端的聚风敛财势,城中有一贯穿东西的长河,迎来送往,人人都说,南屏是个风水宝地,出过不少王侯将相的贵人。

    尤其是魏国公府陆家一门,文韬武略,几代名臣叫人感慨唏嘘,也不知从何时起,原本陆家大宅的附近立起了小祠,连乡野村庄都依着起名,陆家祠。

    说是专门为了祭奠,陆家在南屏一脉的源远流长,使得天下,人尽皆知。

    平山僻静。

    鸟语花香。

    “呲——”突地,林间有着破风啸声划过,一支利箭掠下苍穹,正中展翅小鸟,鸟儿垂直坠落,还没撞到草丛就叫人打马越驰一把捞走。

    “臭不要脸。”射箭的人收回弓矢遥遥一望,冷声道,也就会抢抢别人打下的猎物。

    这人俏声,眉目浅淡宁远,发髻高高挽起,虽还有着几分少女姿容却也可见沉淀下的成熟妩媚。

    抢了那鸟儿的男人一身白衫,流风倜傥,回眸间目光清冷伴着唇角微微一勾,像极了画中走出不涉世的谪仙。

    “谁先到手就归谁,规矩定了,自是遵守。”

    他一说话就坏了那份平静,带点儿油腔滑调,与白衣长衫的气质格格不入。

    “小王八蛋!”姑娘咒骂着,喝马上前,甩鞭就抽打在男人正驾驭的白马腿脚上,马儿吃痛突的蹶蹄嘶鸣,男人猝不及防“噗通”摔进草丛来了个狗吃屎。

    得,毫无形象。

    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

    他哎呀哎呀感慨,索性趴在草里不起身,捡了根狗尾巴草嘴里一叼,不修边幅潦潦草草。

    小姑娘白了一眼,甚是嫌弃。

    “怎么,”他瞧出来了,“这就嫌弃为师了,你男人没来前,可不是这样的。”小姑娘孤身一人,多少还是恭恭敬敬,现在成了亲有了丈夫,看天底下的男人都沾满了挑剔。

    谁也比不得自家人。

    白衣男子咂咂嘴又想了想,这话说的其实不妥,谁叫这女人的丈夫,是个天下无双呢。

    “要你多嘴,我陆以蘅最擅长的就是欺师灭祖,尝尝?”小姑娘趴在马背上撑着下颌居高临下瞧这自称是她师父的人。

    男人舔着脸嘟囔:“现在活蹦乱跳,也不想想五年前怎么哭天喊地。”他就是要戳戳这个耀武扬威小姑娘的痛脚。

    呸。

    陆以蘅啐了口。

    “你要是没能救下他,现在,就该跟着我们一起上黄泉路了!”她一点也不客气,说到做到,还拍了拍捆绑在马腹的红缨枪。

    “真狠心。”

    男人感慨不急着起身,仰头滚进草堆,目光辽远落于蓝天白云,这无边风光号,好的叫人感怀,人生在世,若无心意相通的知己,便是虚度了半世光阴。

    五年前,天下兵马大将军从盛京城快马加鞭星夜兼程,带回了一个和死人无异的男人。

    五彩雀羽,明目昭彰。

    那双闭着的眼睛若能睁开,定也是光华万丈。

    深冬的凛夜,大雪纷飞。

    陆以蘅跪在他门前哭的不能自己,如果——如果这个男人再也醒不过来了,那么,她绝不独活。

    小姑娘信誓旦旦,大学落在她的眼睫,她的发髻,也同样沾满了那身五彩衣衫。

    他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死人是救不活的。”——男人还记得自己当时如何回答的。

    “那你就陪葬!”小姑娘红着眼睛发狠道。

    是,陆以蘅,从来,说到做到。

    白衣男子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为何自己会收下这么个心狠手辣的小姑娘做徒弟,尽给自己没事找事。

    “喂!”

    陆以蘅瞧着男人望着天空发了呆,她又绕了回来,下马踢了踢他,“前几天打马吊输了一百八十两,什么时候还?”

    人情归人情,账本要结清。

    男人蹙眉:“这事你怎记得那么清楚,又不是欠你的。”

    陆以蘅反而笑了,她蹲下身:“师父,欠我的,咱可以两清,但是欠我男人的,必须还。”

    义正辞严。

    “没银子。”他也破罐子破摔,摊手,“不是我就好奇啊,他不是不会打马吊吗,怎么才刚学会就横扫四方大杀特杀?”

    见了鬼了。

    “你这是在怀疑他出千?”陆以蘅眼神警告。

    “不不不。”男人连忙摆手,那龙章凤姿的富贵荒唐骨是绝对不会和“出千”这种下三滥的词联系到一起,他单纯好奇。

    “天赋异禀,羡慕了?”陆以蘅美滋滋,凤小王爷聪明绝顶学什么都快。

    “切,”白衣男子冷声,盘腿坐在杂草上思来想去,“来年,不,往后每年我都给你们写联子,要多少有多少。”

    他一手好字,南屏不少的富贵人家都想求得墨宝。

    “谁稀罕,”陆以蘅呲牙,“比得上小王爷?”

    论龙飞凤舞,凤明邪属第二,谁属第一。

    白衣男子一听“蹭”的从地上跳起来:“我说你是鬼迷心窍呀,他什么都是天下第一好。”

    陆以蘅特别乖巧的点点头。

    在她的心里,凤明邪事事天下第一,有什么不对。

    小姑娘把猎物往肩上一扛踢了他的屁股一脚,天色不早,这南屏山中猛兽未清,该早早回家,否则就该喂了山野猛虎。

    平山这个时节,早晚容易起雾。

    今日正午天气还晴朗,接近酉时开始起云,陆以蘅回到山中小居,天色昏沉。

    她将马儿拴在马厩,顺手用一旁提好的泉水冲刷着箭矢上的血渍。

    “今儿个去了这么久?”有温声从堂门口传来,好像带着一股香软沁脾的花语。

    陆以蘅抬头,就看到男人倚在房门,如今未着那五彩雀羽,浅浅淡淡一袭青衫似也将他浑身都烟拢雾罩起来,瞧呀,像极了迷蒙中的妩媚青山,叫陆以蘅百看不厌。

    “你怎么候在这儿?”她蹙眉有些念叨。

    都说了不准吹冷风,不准经日头,好好调养,她不想功亏一篑,鬼门关来回一场,像极了失而复得的珍宝容不得有半点闪失。

    “担心你。”男人想来有一说一,从不觉得羞赧腼腆,他的目光掠过小姑娘落在身后正紧跟着回来的白衣男子身上,恭敬拱手:“樊山先生。”

    小王爷凤眉修目,一笑便芳菲如春。

    樊山先生眼角一抽,原本还思忖着这对小夫妻整日里除了撒狗粮就是撒狗粮,再下去自己怕要变成狗了,突听得凤明邪轻声唤他,连忙昂首挺胸摆出一副清高姿态,装着那不入世的谪仙。

    “小王爷,还请进屋歇着。”他轻咳,眉目微垂,古井无波,全然没有外出时在陆以蘅面前无耻耍赖的行径模样。

    陆以蘅白眼。

    小王爷温声一笑,点点头,眉目慵懒明灿旖旎,哪怕不再穿那身招摇过市的衣衫也好像有着金银织花为他添光着彩,樊山先生突然明白为何陆以蘅将他放在心尖尖上,这样的人间真绝色,哪怕分的一丁点儿青睐回眸,就是上断头台也心甘情愿。

    樊山先生心头微微一跳,要命。

    五年了,还是抵挡不了凤小王爷的温容。

    他忙捂着鼻尖低头突就撞到了陆以蘅。

    “你为什么笑的这么猥琐?”小姑娘眯起眼。

    樊山先生被抓包脸一板,举起双手以示清白,这大晏朝的凤阳王爷美则美矣,却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肖想的,难怪陆以蘅要将他藏着掖着,下了凡尘走一遭不知该骗走多少少女心。

    得,男女通吃。

    陆以蘅勾肩搭背的拧上樊山先生的后颈子,男人突然觉得颈骨“咔”,心上顿一片哇凉,这小姑娘该不是要杀人灭口吧。

    “你少打他的主意。”陆以蘅挑眉。

    “不敢不敢。”樊山先生在凤明邪看不到的地方连连摆手,整了整衣衫保持着自己的“仙风道骨”进了内堂。

    风小王爷没听到身后跟进来的声音,回首一望,就叫那小姑娘跳起来捂住了眼睛:“猜猜,我给你带回了什么?”

    男人愣了愣,陆以蘅的身上有一种属于山林幽谧的青涩,也有着如同夏日藤蔓野蛮疯长的气息,那是他最喜欢也是最先从小姑娘身上看到的姿态。

    就在,陆以蘅踏进盛京的那天。

    “我可不是未卜先知的神佛。”

    男人笑道,手就被陆以蘅握住了,掌心里落下一个毛茸茸软乎乎的东西。

    他目光一落,竟是一只小金丝雀。

    男人噗嗤一笑。

    金丝雀,真是妙。

    谁不曾是大晏朝这座牢笼中的鸟雀,生在禁宫中,活在皇权下,无力反抗。

    如今,唯剩唏嘘和庆幸。

    那鸟儿好似受了伤,不便飞翔,只能低低的掠起,跳着脚在堂中的木案边上蹿下跳。

    突地,黑色身影一闪而过,锋利的爪子撕破片刻温宁,那是六幺。

    猫儿似发现了稀罕物,追着小鸟到处跑。

    “六幺。”

    男人轻声一喝。

    猫儿就偃旗息鼓,乖巧的趴在男人脚边一动不动,小金丝雀好像明白了,扑棱棱的飞到男人肩头立着,好像在探寻昭告,这儿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陆以蘅笑吟吟转进厨房,锅碗瓢盆,她是洗手作羹汤的女人。

    “阿蘅……”凤小王爷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