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贵女楹门 > 第三十七章 那就继续跪
    陆婉瑜顿了顿声哀叹道:“是当年父亲送给母亲的定情之物,虽不是什么臻品,可母亲很是宝贝,几年前被大哥偷偷拿去变卖了当作赌资,母亲因此一直无法原谅他。”

    陆以蘅微微倒抽口气,难怪陆仲嗣这几天频繁去找地痞流氓,是因为想要赎回自己的错误,想要解开母子的前嫌,老实说,在见到陆仲嗣之前她一度以为那混账东西又跑去花街赌坊逍遥快活了,没想到——没想到那个畏畏缩缩的男人突然顶天立地起来,拿着匕首就斩断了自己的手指立誓为凭,陆以蘅得承认,她惊喜、她震骇。

    想不到自己的大哥,身体里还有两分的血性和骨气。

    “大哥不是那么无可救药,对不对?”陆婉瑜听到阿蘅的喟叹中有着不着痕迹的欣慰,她将灯烛揽近,最后锦帕上的绣花就要完成,她轻轻咬断指尖的丝线就看到自家小妹好奇的翻弄着锦帕似要帮忙,她忙按住那姑娘,“你这双手,就别糟蹋绣花了。”

    阿蘅啊,舞刀弄枪、跃马花间就够了,女孩子家这些灵犀弄巧的东西,还真不适合她。

    陆以蘅撑着脸努努嘴:“迷途知返,为时不晚。”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陆仲嗣有这份心她都觉得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和安慰。

    “那他的伤……”

    “无碍,难不成三姐还期待他金戈铁马、鏖战群雄不成?”断了一根手指,对于陆仲嗣来说,是教训,也是誓言,刻骨铭心。

    “你啊,就别磕碜他了,”陆婉瑜的指尖穿针引线还忍不住在陆以蘅的鼻尖一点,“明儿个我让花奴将这些绣品送回布庄去,对了,你若是有喜欢的,我就留下。”

    陆以蘅摇摇头,她倒是对自个儿三姐这双巧夺天工的手羡慕不已,怎么三两婉转,那色泽鲜艳的绣花就跃然其上,她瞧得是一愣一愣,这才回过神就发现陆婉瑜锤了锤久坐的腿脚,执着一旁的小盏出了门去,她忙亦步亦趋的追上,像个小跟屁虫。

    夜凉如水,花枝微漾,陆婉瑜在树下惦着脚尖就落了满裙的芬香,长廊下的灯火忽明忽暗却与月色恰好好处的和衬。

    “三姐,摘桃花做什么?”陆以蘅不明。

    “桃花糕,”陆婉瑜那温柔可人的笑颜就似沾染了春风微杏,“你小时候最喜欢了,每回不肯吃药,母亲总会取块桃花糕哄你,衬着早晚露浓,摘一些风干藏在窖里,你什么时候想吃了,我就做给你吃,好不好?”她突然觉得变着法子宠这小妹,看到她乐乐陶陶的,自己都心满意足。

    陆以蘅喜上眉梢:“好。”难得轻声细语里的都带了桃花的香气,她索性帮忙。

    夜风吹拂,总有翩跹香意落在她的发梢,陆婉瑜伸手替她拂去,姐妹俩相视一笑竟还觉得餍足极了。

    “过两日我去街上置办些面点做些清淡小粥给母亲,对了,花奴还缠着我学手艺,那丫头心灵手巧的很,做什么都一学就会,”陆婉瑜对唠叨事如数家珍,隔着花枝万千就瞧见陆以蘅莫名其妙瞅着手发呆,大概觉得这双舞刀弄枪的手硬邦邦的和精妙糕点怕是无缘了,“你若是想学,一起来。”

    “我可以?”陆以蘅瞪大了眼,她从来没那么不自信过,下厨房这种事,老实说,小姑娘这辈子都没有想过。

    陆婉瑜扑哧就笑出了声,她将面容悄然隐匿在落英缤纷中,话语里是犹豫不决却又不想隐瞒的无奈:“大哥除了去找那些地痞,还去寻过孙大人,他特地叮嘱我不要告诉你,怕你不开心。”

    “孙大人?”

    “吏部尚书大人,孙延平。”陆婉瑜有些难以启齿,这位孙大人可不就是自己的前夫,孙成旭的远方表亲,虽关系不密切,可多少是有着血脉联系的。

    “他找孙大人做什么?”陆以蘅正在摘花的手就停住了。

    其实这个答案她应该有底,陆仲嗣选择赎回玉玦与那些赌徒划清界线不就是想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孙家与他倒是有两分的薄面关系,否则当初魏国公府还没倒台的时候也不会定下了姻亲。

    只是如今,姻亲是没了,只怕,还有旧恨呢。

    陆婉瑜支吾其词:“你知道的,当年文华殿的大学士可都是夸过大哥年少聪慧,原本应该参与殿试,名正言顺的进东书院,只可惜……”只可惜后来,陆仲嗣成了个人人唾弃不学无术之徒,“大晏朝有着规矩,若没有举荐人,公卿大臣的子女也是不得入东书院的。”

    “书院里的年轻学士谁不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个个是三阁三殿的候选人,我记得任宰辅便是由东阁大学士晋升。”陆以蘅很了解,进东书院的都是皇家的伴读和侍从,陆仲嗣有心向学不是坏事,只是要举荐他,怕是叫人笑掉了大牙。

    “正是。”

    “孙家因为父亲和你的事本与我们魏国公府有成见,孙成旭若是瞧见了定然少不了冷嘲热讽,这几天大哥过的很是艰难啊。”陆以蘅明了,可口吻中没什么心疼反而好似在戏谑。

    “你劝劝他就别去了。”倒不是怕丢人现眼,而是怕陆仲嗣这份自尊心饱受凌辱打击,陆婉瑜什么都害怕、什么都担心,只好请这最能让大哥听话的陆以蘅出马。

    “不,让他去,”陆以蘅呷出笑意,今儿个她看到了一个男人骨子里最后的尊严和傲气,她想赌一把,“就让他去求着、去跪着,如果去东书院做一个奴才,做一个下人,做一个小伴读,那将来耳边的话会更难堪,遭受的冷眼更尖酸,他也得忍着、耐着。”小姑娘看得明明白白。

    要一个人燃得起傲气,也要杀得住锐气,要磨练他更要磨砺他——况且这事儿没那么容易成。

    孙延平大人是个什么人,圆滑世故,在六部中名声好坏,左右参半,因为他从来不偏颇任何一方,那意味着这个人不爱得罪人,更懂的怎么让自己下台面,纵横朝堂几十年,见过平地起高楼,见过树倒猢狲散,上面——他得看着天子和任安的眼色;下面——他得注意着大晏朝百官各司的升降任免,陆以蘅打个赌,孙大人是最不愿意沾惹这等事的。

    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风口浪尖,去举荐一个败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