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贵女楹门 > 第四十八章 谓证据确凿
    孙成旭冷笑着伸手直戳到那人脑袋上。

    陆以蘅不是没有听到周遭的喁喁私语,这人是南浦街的地痞流氓,时常走街串巷、偷鸡摸狗,与些大户人家的小丫鬟勾肩搭背,小流氓浑身上下的骨头大概都给人打散了大半,绳子一松就痛哭流涕、跪地求饶。

    孙家家奴贼眉鼠眼的最是会察言观色,忙尖声尖气道:“这地痞偷入孙家后院被抓个正着,咱们少爷原以为他和家中丫鬟有私通才叫钻了空子潜入府中,可谁料到这偷儿私通的竟是当初的少夫人。”

    少夫人,陆婉瑜。

    此话一出,原本还是交头接耳的私语顿变成麻雀一般的吵闹,翻天了。

    陆家向来以温婉贤淑为称的三小姐,居然不守妇道。

    “我、我没有……我没有……”陆婉瑜因为孙成旭的推搡早已衣衫不整、发髻散乱,她惊慌失措抱着脑袋,直往花奴的怀里躲去,“我没有做过、我根本不认识他!不认识他!”

    陆以蘅拳头一握已挺身站在了陆婉瑜的跟前挡去那些非议目光:“一张嘴空口无凭,什么时候连个东诓西骗地痞流氓的话都变呈堂证供了。”

    “陆、陆三小姐,您怎么能说不认识我呢,”那倒在地上抱着肚子发抖的小地痞听到了陆婉瑜的否认也是一脸不敢置信,仿佛他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真真实实,“孙少爷家中美妾如云是冷落了你不少时日,你说受不住闺中寂寞,更忍不了他沾花惹草,这两年下来也予了我不少金银钱财,还有、还有,”地痞舔着嘴唇迫不及待证明自己的话,“您说过您大哥好赌,常去花坊酒楼,您还托我照看他,您怎么能不认账啊!”

    小地痞抹着脸颊的汗水和嘴角的血渍,他在孙家遭了一顿毒打实在忍受不了才和盘托出,他见陆婉瑜只哭不言,忙爬到了孙成旭跟前,伸手指天誓日:“孙少爷,我、我说的都是实话,您不信,您不信的话,问问陆仲嗣,陆仲嗣认得我!”

    这下,确信的、疑惑的、矛盾的,任是谁人的目光都全全定格在了那泣不成声的陆婉瑜身上,是——众所周知,孙家确实美人如云,陆婉瑜耐不住寂寞倒是情理之中,况且那小贼言辞凿凿的说着败家子陆仲嗣铁定认得他,那这八成是没跑了。

    “想不到想不到啊……”

    “都说陆婉瑜是大家闺秀,魏国公府也出得这等败类。”

    “我就说,天底下哪有这般贤妻良母耐得住自个儿丈夫沾花惹草的,嘿。”

    人群中不乏尖酸刻薄,嘲弄嬉笑之徒,他们无所事事唯恐天下不乱,最好,再煽风点火倒一把油,管它是真是假有没有真凭实据,总之这热闹,要大要乱才好看,才满足得了人的猎奇和道德至高感。

    陆以蘅脸色微僵恶狠狠的瞪向那几个以讹传讹说风凉话的小人,直将他们硬生生的逼退进了围观者中,如同缩头乌龟。

    很显然,在这些人的眼里,坑蒙拐骗不算什么大事,偷鸡摸狗也不算什么大事,但是一个女人有了勾三搭四流言就该变成声讨的对象。

    那地痞见风势已倒颤颤巍巍的从怀里摸出一枚小小的花簪递上前:“陆、陆三小姐,这是您的陪嫁之物,若不是您所赠我怎么会有,如今东窗事发,您不能不认账啊,这……这俗话说得好,一个巴掌可拍不响,您也不能光怨是我勾引的您啊。”流氓捶胸顿足,更是一副悔不当初的模样。

    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两句话实在是古往今来有罪论的至理名言。

    陆婉瑜的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她六神无主、百口莫辩。

    因为就连陆以蘅也认得,这支花簪的确是三姐从娘家带过去的随身之物,她可以听到自己的槽牙紧绷的“嘎嘎”发响,那些对着陆婉瑜的偏见和嘲弄也同样加诸在自己身上般烫热。

    “陆三小姐,您在孙家这么多年的教养和大度都是装腔作势,私底下给我家少爷丢了多少的脸面,表面上大家闺秀,恪守妇道,实际上卖弄风情、水性杨花。”家奴煽风点火更上一层楼。

    是啊,孙少爷是冷落了你,男人谁没个三妻四妾的,旧人从来比不上新人妙,可这是你为人妻子不忠不贞的理由吗。

    围观中的感慨哀叹不绝于耳,以前总觉得陆三小姐有多委屈,现在想想,原来是自作自受,那些逆来顺受都是假装的,人家“风生水起”的很啊。

    陆婉瑜的眼泪好似终于流干了,她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血红、脸色苍白,女人缓缓从花奴怀中站起了身,突得一把推开了身边的丫鬟扑上前去,抓走那地痞掌心的花钗就往自己心口扎去!

    “三姐!”陆以蘅眼明手快,大喝一声,猛得打在她臂弯,花钗落地,如同敲碎了心。

    孙成旭并不意外这样的结局,甚至他早就料到了陆婉瑜可能的行为,他只是冷眼旁观,悻悻道:“陆婉瑜,你不要装腔作势在这里证什么清白,既敢做了就得敢承认,奸夫和证据都有了还有什么好解释的,”他一摆手,“来人,把这偷鸡摸狗的地痞送到府尹江大人的牢里去!”

    几个家奴七手八脚的摁着小流氓就往外拖去。

    “陆三小姐、陆三小姐,救救我,您可要救救我啊——”鼻青脸肿的男人声嘶力竭。

    孙成旭轻蔑的神色早已盖过了原本的愤怒,陆婉瑜的颜面尽失好似终于令他挽回了所谓“休夫”的尊严。

    “我孙成旭可没有必要污蔑一个残花败柳。”

    陆婉瑜再也别听不进任何的话语,嘲讽也好,奚落也罢,没有人在乎关心,她失魂落魄的倒退着,“啪”撞到了一脸担忧关切的花奴,她突觉心头窒痛、无地自容,女人推开小丫鬟掉头就跑。

    花奴不敢怠慢,甚至来不及等候陆以蘅的神色就追了出去。

    “陆以蘅,你是该好好整整魏国公府的家风,怎么教出来的都是水性杨花的女儿。”他孙成旭宽宏大量还没将这“下堂妻”拿到府尹堂上问罪呢。

    “孙成旭!”陆以蘅怒目而视。

    “别那么生气,”孙少爷冷笑,眼前的小丫头多气恼,他就有多痛快,“我劝你一句别学她,人、尽、可、夫。”

    陆以蘅的拳头忍无可忍的举了起来,捏得咔咔直响,孙成旭脸色一变忙躲到家奴的身后,老实说眼前这个小爆脾气的姑娘揍起人来二话不说,是真疼。

    “你想做什么,理亏了就想屈打成招啊,好——好!你、你给盛京城的百姓看看,你们陆家人的拳头可真有出息!”孙成旭的声音里带着瑟缩,脑袋一探一探刻意鼓动着那小丫头。

    陆以蘅拳头上的青筋都一跳一跳,可最终还是愤愤然放下了手。

    这夜,魏国公府内寂寂无声。

    陆以蘅哪里还有胃口吃饭,陆婉瑜哭得双眼红肿一回府就把自己关在了房里不声不响,花奴压根不敢去敲门打扰。

    小丫鬟忐忑不安,踌躇难耐来回踱步:“孙成旭真不是个东西!三小姐书香门第,最是看中名节二字,如今遭孙成旭如此污蔑不守妇道,她那里受过这等侮辱……”

    就连花奴都看得出来,陆婉瑜虽说柔弱无依,可她就像蒲草,柔软但是坚韧,当初孙成旭对她拳脚相加,污蔑她偷鸡摸狗,她都可以默默承受苦苦支撑,但是一个女人最看中的是自己的清白——对于陆婉瑜来说,这是书香世界里顶了天的底线。

    陆婉瑜自从嫁给孙成旭,恪守妇道,做足了一个妻子该有的宽容大度,但是换来的,是孙成旭的恶意中伤。

    “奴婢可不相信三小姐会是那样的女人,她贤淑大度、知书达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她比谁都分得明白,谁娶了她都该是三生的福气,那些张口就来的地痞流氓最是该死!”

    定是无耻之徒收了银子做了勾当,也不知从哪里窃来了三小姐的花簪,压根就是将陆婉瑜的性命视如草芥。

    花奴气不打一处来,恨不能自个儿也冲上去恶狠狠踹那个流氓两脚。

    她见陆以蘅一言不发,心里更是不安:“现在怎么办呢,老夫人那儿奴婢是万万不敢告知的,大少爷今儿个还没从东书院回来,奴婢真是怕三小姐……怕三小姐不知该怎么面对明天的太阳。”

    从养在深闺到抛头露面,陆婉瑜为陆家做尽了一切,如今,却不能保她安宁。

    花奴唉声叹气,怎么好人就没有好报呢。

    陆以蘅闻言,手指微微一颤打翻了茶盏,好似思绪被什么东西徒然扼断叫她浑身一凛,她猛起身一阵风似的就跑出了厅堂。

    “小姐?”花奴惊叫忙追了出去。

    陆家姑娘几步便冲到了陆婉瑜的房门,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烛光也听不到半分声响,陆以蘅不假思索“呯”的一脚踹开房门,就听到那厅堂内“咚”的一声似是板凳倒地的声响,门外的月光嶙峋落进照亮了半空中的一段,白绫。

    花奴随后赶到吓得尖声惊叫,陆婉瑜这是在,自寻短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