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 > 万人迷妖王他是活雷锋(1)(二合一)
    第二个世界完结后,一股金色的光涌入明庭身体里,他分了一部分给系统。

    “谢谢老大!”

    奉天喜出望外。

    自从跟了明庭,不但可以蹭灵魂碎片,还有意外收获,比如吞了野路子系统,还有这功德金光,对它也是有好处的。

    所以跟对老大很重要啊!

    “老大,两个世界的任务你都完成的非常出色,祈愿人相当满意。下一个世界,你是选择度假还是继续任务?”

    “度假?”明庭没想到,还能有这么休闲娱乐的活动。

    “度假和任务有什么不同?”

    奉天立刻巴拉巴拉跟他解释起来。

    度假和做任务最大的区别是,度假的小世界中,祈愿人的心愿一般佛系,任务量不是很大,不需要劳心劳力。

    相较而言,整个过程会轻松很多,结束后依旧能获得祈愿人的灵魂碎片。

    “如果说做任务的难度是10,度假小世界难度只有5,可以说是直接躺平就行。”

    “我们时空局非常人性化,为了防止工作人员长时间不间断工作,精神压力增大,产生各种心理疾病,特地开放了度假功能。”

    吞了野路子系统的奉天,身体实化了很多,不再是透明的球。

    它介绍时空局的时候,挺着圆鼓鼓的小肚子,十分骄傲。

    “劳逸结合,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007和996都是过度压榨劳动力,一点儿都不合理,我们坚决抵制!”

    明庭觉得稀奇,想体验一下度假。

    “好嘞!走着――”

    等进入新世界,明庭终于知道为什么奉天说度假小世界的祈愿人很佛系了。

    这回的祈愿人是小世界男主,他的心愿只有一个,自由自在,不再为情所困。

    等看过他的经历后,明庭理解祈愿人作为男主,为何还会有遗憾。

    这是一本烂尾的女频修仙小说,书中女主名叫合欢,她是仙界春神和药仙的女儿,本体是一株合欢花。

    本来,新生儿降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可是合欢在继承父母血脉的时候出了一点意外。

    她一出生,身上就散发着一种能催动人情/欲的花香,说白了,合欢就是行走的荷尔蒙,药中的激素。

    春神一看,期盼已久才得来的乖巧女儿居然继承了这种难以言喻的仙力,急坏了。

    她废了很大力气,才将女儿的特殊仙力封印。

    可是,随着合欢年岁渐长,封印对她的作用越来越小。

    没办法,春神和药仙只好求助擅长占卜不的星神。

    星神告诉他们,想改变合欢的仙力,剔除她身体中的异香,必须找到千古梧桐木,取梧桐的灵丹置于合欢体内,才能彻底改变她的身体异变。

    凤栖梧桐,要找千古梧桐木,必须先找到凤凰。

    可是凤凰一族自上古灭世之战后,几乎绝种,仙界中没有凤凰。

    星神指点他们,可以去修仙界找。

    小仙女原本就需要历劫,春神和药仙一合计,干脆让合欢去修仙界,边转世历劫边找凤凰,说不定还能有奇迹发生。

    合欢投胎到修仙界,成了凡人国的公主。

    等小公主13岁,修仙门派去凡人国收弟子,合欢因为木系灵根被玉仙宗荭长老收为亲传弟子,开启了她万人迷的生涯。

    自从合欢18岁,身体封印减弱,她身上就散发出无人能拒绝的魅力。

    拜倒在她留仙裙下的人很多,最出色的几个分别是原身是凤凰的男主、狐王白尘、魔尊季厌君、天机楼的温良玉、剑宗的寇血红、镇山宗的冷溶……

    除了男主外,其他都是重要男配,合欢和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原作者写了三百万字都没写完。

    在作者笔下,男主之所以能拿下合欢的心,因为他不但把凤凰一族传承下来的灵宝都奉上,还将陪伴自己万年的千古梧桐木的灵丹送给她,甚至在合欢受伤的时候,挖出自己妖丹帮她疗伤。

    为了讨合欢欢心,一向热爱自由的男主还统一了妖族,将妖族的灵宝搜刮来,装点她的衣裙。

    简单的说,男主就是舔到最后,应有尽有的典型代表。

    在一群人中,男主能脱颖而出,靠得就是他的最无私、最痴情、最愿意付出,以及他最出众的颜值。

    可是,哪怕男主成为合欢的道侣,她身边还是有邪魅狂狷的白尘,暗黑病娇季厌君,温柔儒雅的温良玉,无情剑客寇血红以及正道之光冷溶。

    男配们心甘情愿守在合欢身边,终身不娶。

    作为正牌夫君,男主气不过,天天跟他们争风吃醋。

    这几个修仙界的天之骄子,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整个修仙界被他们这群恋爱脑搞的乌烟瘴气,合欢反倒劝说男主大度一些,还说什么“他们都是我的哥哥,是我的娘家人――”

    没了妖丹的男主虽然有凤凰血脉,可是当男配们联手,他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

    男主希望妻子多关心一下自己,结果合欢的那些哥哥们,一口一个“妹夫真小气,玩笑都开不起!”“这么弱,哪里能保护合欢妹妹呢!”

    整部小说三百多万字,都是在写女主如何迷倒众生,不管魔界妖界还是人族,只要是拔尖出众的男儿,都会被她迷住。

    最最过分的是,作者菌最后一声不吭,直接烂尾了……

    对此,明庭很无语。

    对女主合欢,他只有一个评价,嘴上自立自强,遇事哥哥帮忙。

    大概在现在只能一对一的写作大环境中,作者开始写的时候很撒欢,导致每个男配都有大量支持者,后来作者收不住尾,干脆当了缩头乌龟,弃坑不写了。

    作者更新的最后一章,是男主被病娇魔尊用刀在脸上划了个十字架。

    因为他的容貌是几个人中最美的,季厌君一直很嫉妒。

    合欢一边给男主上药,一边让他心胸开阔一些,说季厌君身世凄惨,很可怜,劝男主别跟他计较……

    这是什么扎心之词!

    虽然作者弃坑,但小说自成一界,男主愿意献上灵魂,唤来明庭为他达成心愿。

    男主没想着报复谁,或者得到谁,只希望一世自在无忧,不再那么卑微。

    这样挺好!

    同时,男主还提醒了明庭一句,合欢是万人迷,修仙界人人都爱她,没有人能抵抗合欢的魅力。

    他让明庭千万小心,不要丢了自己的心,最后连尊严和脸面都没了。

    “看来休假的小世界也不轻松啊!”

    系统有些担心。

    毕竟,合欢的体质决定了,她能吸引很多人,特别是异性。

    那么多人争先恐后为她卖命,为她生为她死,为她献上自己的所有,像中毒一样。

    这种奇葩的仙力真是要命!

    能创造出这样的女主,作者的脑洞也是够可以了――

    而且,作者还给女主安排了一个很厉害的金手指。

    合欢的父亲药仙怕她转世成凡人,在修仙界吃亏,特地赠给女儿读心术。

    这读心术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不管多厉害的人,哪怕是化神老祖,只要合欢愿意,她就能读到对方的心声。

    有了读心术,还有诱惑人的特殊能力,女主自然走哪儿迷哪儿。

    这也是为什么合欢并非修仙界最美的女仙,却能牢牢抓住那些天之骄子真心的原因。

    “老大,你打算怎么办?”

    “我先洗个澡,梳理一下我的羽毛。”

    明庭第一次穿成非人类,异常兴奋。

    他洗了个澡,将每一根羽毛都洗得干干净净,洗完站在梧桐木上。

    如火焰一般绚烂浓烈的凤尾垂落在空中,火红色的赤羽艳丽如血,被日光撒上一层薄薄的金粉,远远看去耀眼夺目。

    明庭美滋滋地欣赏着自己漂亮的羽毛,足足折腾了两个时辰,才依依不舍地变回人身。

    离合欢下凡历劫还有百年,看着时间很长,但对修仙界的人来说,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一百年后,她就会到修仙界来搅动风雨,祸害修仙界的天之骄子。

    “大哥,你要不要干脆找个地方躲着,或者等她下来历劫,咱直接飞升去仙界?”奉天建议道。

    “这才符合我们度假躺平的原则。”

    “不要。”明庭直接拒绝。

    “夹着尾巴逃窜不是我的风格,再说,我也想见识一下,什么是万人迷。”

    “我就奇怪了,明明我比她长得好看,比她有富有,比她更有气质,比她血统更高贵,为什么我不是万人迷?那些人是不是眼睛瞎了?!”

    就,就觉得画风有点儿不对……

    奉天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

    “那咱们就等着?”

    “不等,先救个人吧!”

    明庭带着奉天赶了七天七夜的路,来到了镇山宗的地界。

    如今修仙界的大大小小的势力有很多,镇山宗、剑宗、天机楼、玉仙宗、七星岛、万佛门是其中翘楚。

    按照明庭的理解是,剑宗擅长使剑,天机楼是算命的,玉仙宗是一群用毒的美丽女人,七星岛以炼器炼丹闻名,万佛门都是和尚。

    最有人情味的,是镇山宗。

    当初创立镇山宗的开山老祖万方最擅长的是镇山拳,所以就以“镇山”给宗派命名。

    当然,镇山宗也并不是就靠双拳和人肉搏,宗内九峰,炼丹、炼器、御兽、阵法、剑法……什么都有。

    只是镇山宗的弟子,入门都必须学镇山拳。

    明庭之所以来这里,因为镇山宗今天有人渡化神劫。

    他来的时候,渡劫已经进行到了中途。

    天空浓云密布,乌压压的黑云遮住了星光挡住了日月,乌云中银蛇闪动,不住地劈向一座最高的山头。

    “这是有人在渡劫?”

    奉天十分好奇。

    原本万丈高的山头,被迅猛的雷电劈去了一小截,光秃秃的顶上,一衣衫褴褛的男子周身灵气萦绕,不断帮他修复着身体。

    “他是修仙界正道之光,镇山宗的乐清长老。在这次渡化神劫时没有扛过天雷,一命呜呼。要是他顺利渡劫,成为化神老祖,镇山宗也不会渐渐没落。”

    修仙界靠实力说话,乐清实力强悍,对宗门忠心耿耿,是镇山宗的实权派,也是抵抗魔族的强硬派。

    他如果活着,就没后来的冷溶什么事儿了。

    正因为乐清渡劫失败,身死道消,镇山宗掌门在发现冷溶是单系冰灵根后,就将他收为弟子,集全宗门之力去培养他。

    结果,人的确是培养出来了,但冰系灵根的人,冷情冷性。

    除了对着女主的时候冷溶是一腔热血,无论面对师长还是宗门,他都很冷漠。

    原本在修仙界有一席之地的镇山宗,最后魔族大举进攻的时候第一个被攻克,掌门和长老们血战到死,数十万弟子惨死,偌大正道宗门灰飞烟灭。

    真是可怜又可悲。

    “所以,乐清不能死――”

    明庭倒不是烂好心的人,虽然是度假任务,他可以当个旁观者,可好歹两世为人,他对人族的感情很深。

    至少,不能看着修仙界变成书中描写的那样,妖魔横行,到处都是人间惨剧。

    那几个人为了他们的爱恨情仇,把修仙界当成游乐场,将无辜的人拉下水,凭什么呢!

    “我就知道老大闲不住……”

    奉天叹了口气。

    此时,镇山宗上到掌门下到弟子,都紧张地看着远处山顶的乐清。

    “师叔,你为什么要这么心急啊!”

    掌门吴昊焦急万分,也恨自己嘴贱,为什么要把杜衡老祖伤势很重,命不久矣的事情告诉乐清师叔。

    以乐清的天赋,再过百年,他必定能顺利渡劫,根本不用着急这一时。

    “要是师叔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真是万死难赎。”

    心里担忧,吴昊还不能把心思说出来,反而不断安慰众人:

    “乐清师叔吉人自有天相,过了今日,我镇山宗定会迎来一位新老祖!”

    吴掌门话音刚落,一道闪电劈下,乐清被劈得血肉飞溅,肋骨根根分明,甚至能看到里面跳动的心脏。

    啊――

    镇山宗众人惊呼,心提到了嗓子眼。

    怎么办?

    这雷劫才过了一半,乐清长老似乎就……就要坚持不住了!

    “重要的人物总是要在关键时刻上场!”

    明庭飞到空中,变身原形。

    只听得一阵清脆的凤鸣,一直金红色的火凤出现在人们眼前。

    天雷似乎察觉到了明庭的意图,轰鸣声更大,电光更刺眼,无数闪电累积着,要酝酿最后的暴击。

    “那只凤凰在干什么?它冲乐清长老飞过去了!”

    “停下!它是要趁人之危吗?”

    “该死的妖族!妖族若是乘人之危,伤害乐清长老,我发誓日后见妖族必杀之!”

    此时,人和妖的关系异常紧张,哪怕凤凰在民间有祥瑞之说,可突然出现的凤凰还是镇山宗上下担心不已,以为它要对长老不利。

    反倒是乐清,已经猜到自己难逃此劫,甚至做好了心理准备。

    没想到还是草率了!以为可以拼着一股劲儿去冲化神,谁知道竟然成了大笑话,还要把命丢在这里――

    乐清看着越飞越近的凤凰,没有像别人那边慌张。

    凤凰眼里的担忧和决绝,他看的很清楚,它不是来伤害他的,是想来帮忙。

    乐清对明庭挥挥手,“小凤凰,这里不是你玩的地方,去别处吧,当心被伤着――”

    清贵男子脸上含笑,一身是血,左肩只剩下几根空荡荡的骨架,要不是他的脸皮还是完整的,可以直接去演恐怖片了。

    明庭落在乐清身边,张开翅膀,挡住他,昂首对着天鸣叫。

    这是他要护着的人,天道给个面子吧!

    “快看,那凤凰是来帮乐清长老的!”

    “真是奇了!果然不愧是神兽!”

    刚才还一个个喊明庭是妖孽的镇山宗上下,这会儿对他感激不尽。

    还有人在不断祈祷,希望凤凰能给力点儿,帮乐清长老渡过化神劫。

    “小凤凰,谢谢你帮我!只是,这是我的劫难。”

    “看到有人相助,天道会更加生气,必定会不断蓄力,下最猛烈的雷劫,你受不住的!快走吧,别耽误了性命。”

    乐清开口劝明庭。

    “别废话!它来了――”

    明庭刚说完,一条又粗又壮的银色闪电如利刃一般,劈开乌云,直奔他们而来。

    “老大小心啊!”奉天忍不住蒙住眼睛。

    哐嚓――

    闪电劈在明庭身上,原本绚丽夺目的羽翅瞬间焦黑,他合拢翅膀,将乐清环绕其中。半秒后,又一道闪电劈下。

    “老大,你不是说天地是你的父母吗?为啥天道还这么对你!”

    陪明庭历经两个世界,奉天从来没有见到明庭这么狼狈过。

    那雷劫,一道道劈在明庭身上,背上,羽翅上,原本异常美丽的火凤,变得红一块黑一块,丑的像只大野鸡。

    “这叫,苦肉计……”

    明庭硬生生替乐清挡下雷劫,最后三道闪电直接点燃了他漂亮的羽尾。

    “糟糕,玩大了!”在头顶挨了一下后,明庭口吐浓烟,“我的羽毛,啊,我的毛,丑死了――”

    说完,明庭摇摇晃晃,身子一歪,倒在地上,随后“砰”一声,他的身体开始燃烧。

    熊熊大火,飞快将他吞噬。

    哪怕乐天不顾烫手去捞他,都没能挽救回来。

    “小凤凰!小凤凰!”

    乐天一点儿成为化神的喜悦都没有,他疯狂地扒拉着灰烬,最后在里面找到一个柚子大小,外表漆黑的鸟蛋。

    “老大,老大――”奉天欲哭无泪。

    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老大会变成蛋?

    “这是……凤凰涅?”

    乐清也只是听过涅之说,这回还是头一次见到凤凰,也不确定明庭是不是凤凰涅了。

    此时,雷劫已过,乌云退散,耀阳出现。

    充满灵气的灵雨,刷刷刷从天上落下,滋润世间万物。

    乐清的身体瞬间修复,气息磅礴,他将蛋小心翼翼收好,右手一挥,衣衫复原。

    “恭喜乐清老祖!”

    吴掌门惊喜万分。

    随后,无数镇山宗的弟子们喜出望外,各个跪下低头叩拜,“恭喜老祖,贺喜老祖,老祖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旁的宗门一直在关注镇山宗的消息,得知镇山宗多了一位化神老祖,不少人心里又羡慕又嫉妒。

    本来,每家一位化神老祖。

    镇山宗的杜衡老祖年龄大了点儿,曾经受过重伤,这些年一直在闭死关,还有人说杜衡老祖大概不行了,没有多少年头可活了。

    大家原来还想着,万一杜衡仙去,大家伙儿干脆就把镇山宗挤下去,瓜分一下他们的资源。

    谁承想,乐清今天竟然成功晋级。

    镇山宗一下子就有两位老祖!

    这下,镇山宗立刻从吊车尾飞身成了第一宗门,把别的宗门甩在身后,遥遥领先,原来六角形的平衡就彻底被打破了。

    而且听说,乐清历劫时有凤凰帮忙,不少人更是眼红得厉害。

    凤凰是传说中才有的神兽,最通灵性。

    连凤凰都帮乐清,是不是说明乐清以后不仅仅止于化神,他会像千年前的先人一样,飞升去仙界?

    如今的修仙界,已经千年无人飞升,哪怕是天机楼的老祖都算不出缘由。

    乐清的事情,让大家心里好歹有了点儿盼头。

    不管外面怎么猜测议论,镇山宗上下喜气洋洋。

    多了一位化神老祖,就多了一个大靠山,在这个靠实力说话的时代,老祖就是咱们最大的金字招牌。

    乐清将化神典礼这些繁琐的俗事交给掌门去办,他急匆匆地带着凤凰蛋回到了自己的晓云峰。

    “小凤凰,你没事吧?”

    看到黑乎乎的蛋,乐清十分担忧。

    要不是为了救他,小凤凰又怎么会遇到这种危险的事情。

    今天这份救命之恩,真是亏欠大了!

    此时,明庭泡在又软又香的温润液体中,双目紧闭,不断修复身体。

    雷劫的好处,他现在才感受到。

    看上去是天道为了惩罚他帮忙,重重地劈了他那么多下,可其实每一道闪电,都是在帮他塑造根骨。

    而且这份好处,不仅仅是针对他现在的凤凰肉身,对明庭原本运灵的灵体也有很大帮助。

    看来,这就是修仙界的好处啊!

    明庭忍不住盘算了起来,这修仙界到底有多少人要渡化神劫?要不,他一个个收费,上门帮忙,利用雷劫来锻体?

    这还真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