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其他小说 > 乡村色医 > 第五十八章 比枪杆【三千字大更】
    莫艳华被张小光逗得直笑,“我本事再大,也不能保证让几万松桥乡人都来光顾我的餐馆吧?再说,我也没那么大的抱负,搞这个,不过是想让自己的一些朋友有个吃饭的好去处。不过,你能在乡里为我宣传下,多来些人,也算生意不白干。”

    “那当然了,人越多越好,钱挣得也越多,那样,餐馆饭菜的质量才会有保证。这里的金牌试吃员我是不想了,你那餐馆的我是当定了,呵呵。”张小光笑道。

    ……

    接下来的聊天内容,越扯越远,张小光还真把自己当成了未来餐馆的一大股东。有关餐馆的选址、店名、装潢他无不操心着,甚至就连定啥为招牌菜都张罗着。

    莫艳华也真像回事的与他聊着,搞得张小光真以为自己天生就是搞这行的天才呢。

    两人正聊得投机,却从饭店门口走进一个长相俊朗的壮年男子,迈着大步子,一身虎狼之气,就这么的朝人群走来。

    张小光首先注意到了这个男人,第一眼便感觉这人不简单,在人多热闹的大厅里,行动自如,表情得体,似乎还很受用这种环境,显然常出现在一些这般公众化的场合,如鱼儿游在水中一般自得。

    后来,张小光才知道这人叫马向钟,是青城县城有名的帮闲。

    “帮闲”也就是那种陪着身份特殊显赫之人玩耍的一类人,简单来说,他们的职责,就是陪着一些公子哥或者高官子弟吃喝玩乐。

    干这行的,显然要有非一般的阅历,以及过人的口才,并且,长相出众,即便不是美男子,也要是一大帅哥。不然,常与一些贵人走在一起,岂不是辱人家的身份么?

    除此之外,帮闲还有一大特点,那就是他们多与一些黑道势力有纠缠,这便于在所陪之人遇到不开眼的对手的时候挺身而出。

    马向钟进入饭店,可不是来吃饭的,他上次陪一老板来这里的时候,相中了一个服务员。恰好让他看上的不是别人,正是众服务生之中姿色最佳的莫艳华。

    只看他直直向莫艳华走来,丝毫不把正与她聊着的张小光放在眼里,道,“那个,莫小姐,你上次答应陪我吃个饭的,我定好了,就今天晚上吧。”

    这男人这么一说,莫艳华的几个同事都替她发愁,那一天她们是见识过这男人的缠人招数的,他可以花费一整天的时间,对着你说好听的话,而且不带重样的,说的你搭理他不是不搭理也不是!

    而旁边的何婷云与孟宁也不知道这男人是干啥的,若不是对莫艳华足够了解,还以为这是她的男朋友呢,因为从外貌上看,还的确好配。

    何婷云还特意那他与张小光比了比,咳咳,真是吃大蒜的遇上人家喝咖啡的了,雅俗共赏。因为张小光那德行,免不得让人以为是乡下来的俗人一个。

    只是,这位俗人现在心中很不爽,他刚刚与莫艳华培养出一点感情,另一个男人莫名其妙的上前打断,并还要请自己的聊天对象吃饭?这不是典型的第三者插足么?

    看到马向钟,莫艳华突然就一烦,“你定好了,我没有,你请别的女人去吃吧!”

    马向钟也不怒,不失一丝耐心,“找别的女人怎么行?我们共进晚餐的地方,就连那餐具上都刻上莫小姐的名字了,找别人人家会愿意么?”

    莫艳华早领教过这个男人的口才,懒得与他多说,“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只知道我姓莫而已,怎么刻我得名字?你分明是胡搅蛮缠,希望你离开这里,不要耽误我接待客人。”

    “怎么会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在那餐具上刻的有:莫美女、莫公主、莫仙子,呵呵,还有莫老婆、马夫人……,莫小姐,你说哪个不是你的名字呢?”

    马向钟说完,莫艳华还没做出回应,旁边有一人就狠斥了一句,“恶心!”,说完就是发出一阵干呕的声音。

    马向钟循声望去,发现正是刚刚被自己无视的男人,也就是张小光。

    马向钟看他第一眼,心中就把他比了下去,因为在他看来,张小光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都属于下三等,而他可是在上等人之列。

    如今,一个下三等之人,竟敢与自己叫板,他心中对张小光更加的鄙视了。

    说着,皮笑肉不笑的看向张小光,“真的恶心?恶心你就吐这地板上让我看看……”

    张小光性子本来就烈,“你让吐劳资还不敢吐啊,人恶心,说话更恶心,我刚刚吃的东西都恨不得冲出胃了!”

    张小光说完,才发现有些不对,因为他看到马向钟那极其得意的嘴脸,难道自己上当了?

    事实证明,确实是。

    只听马向钟一副奸人相的说道,“那你吐吧,一个乡巴佬,吐出的肯定是一滩糟糠,难道还会吐出鲍鱼不成?”

    张小光听完之后,才发觉自己刚刚太激动了,如今真真正正被这家伙摆了一道。

    此刻,满场的人都不在插话,因为她们都知道张小光在为莫艳华解围,如今,张小光被人家摆了一道,她们也不会说什么的,心里却都在为张小光暗暗的鼓劲。

    因为她们明白,女人碰上男人,终究是弱者,这个时候己方必须有一个男人站出来。而这个站出来的男人,唯有张小光了。

    现在张小光的心中只有恨,既然比形象比不过这个对手,他只有尽快的发掘出自己的长处来,一举把这个碍眼的家伙比下去。

    结果,还真让他想到了。

    “跟我斗,劳资逗得让你彻底在女人面前没脸……”张小光在心中恨道。

    之后,直接指着马向钟得鼻子道,“好好好,你说的对,我就是吃糟糠的乡巴佬。那依你所说,我身上什么地方也比不过你喽?”

    张小光这么一问,他肯定马向钟会答“是!”,因为如果他敢说“不是”,那么张小光立马就可以大做文章。何况马向钟也不傻,他方才刚驳斥张小光老土配不上莫艳华,若否定的回答的话,一切努力岂不是白费了?

    马向钟果真回答道,“是,你哪里也比不上我,我在这县城混了十几年,岂是你一个乡豹子可比的?”

    再次,改成张小光奸笑了,“那好,你告诉我一个男人对女人来说,什么最重要?”

    马向钟暗暗一寻思,以为张小光这个问题有诈,精明道,“你也是男人,那你说呢?”

    “我说?让我说,男人对于女人来说最重要的那就是,晚上在床上能陪得她们更舒服更爽!”

    张小光如此一说,满座皆惊,整个饭店大堂,别说认识他的几个女人了,其他正吃饭的客人也有很震惊的看着他。

    其中,有的男顾客还向他鼓掌,嘴里起哄道,“太精辟了……”

    而马向钟很懂得乘势而下,“哼,乡巴佬就是乡巴佬,什么话都敢说啊,你难道不知道这是什么场合?”

    张小光没给他说别的,怒道,“别说那些狗屁的风凉话,我就问你我说的对不对!”

    其实,对于有些场合,男人之间对垒靠的并不都是拳头,当年诸孔明舌战群儒,不照样也传为佳话么?

    也即是说,对于男人来说,舌战,也是一场战争!

    马向钟以为张小光是出丑了,开始狗急跳墙了,敌怒我不怒,这才是他认为的高招。

    “好吧,对,你说的很对。又能怎么着?那也改变不了你低劣的品行,还想打聪明漂亮的莫小姐的注意,做梦去吧!”马向钟说的毫不留情面。

    “嗯,既然我说的对,那你敢和我比谁的枪杆子大么?谁的更大才能更好的伺候自己的女人,没有哪个女人想选个下面没用的废物吧?”张小光这一句,几乎将所有的气势都迸发了出来。

    马向钟直接震惊当场,原来这个对手饶了一圈,想说的就是这个啊!

    哪个男人不知道,男人与男人相比,明面上比的都是能力,私底下,家伙的大小才更显得重要!因为那里就是男人的象征!

    如今马向钟已经退无可退,不比就说明自己下面不行,实在不行只能比,还好他对自己的那东西很自信,以前陪公子哥去夜店耍的时候,啥补药妙药没嗑过?还担心拿出来比家伙?

    想了想回道,“好,我就跟你这个乡巴佬比,让你彻底的死心!”

    这一刻,张小光与马向钟所谈论的话题,简直可以把天上的造物主给惊下来,他造人以来,还真难听说,有人当众比命根子的!

    神都可以惊下来,更别说围观的客人了,尤其是女顾客,有的都被羞的面红耳赤了,一些出阁的女顾客早结账离开了!

    而莫艳华这帮人,也都表现的很无语,她们怎么也想不到张小光会这么大胆,不过,怎么说都是为了她。如今她们是支持也不是,怪罪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马向钟接受了挑战,张小光气势高涨的一吼,“好,找个尺子,那我们去厕所……”

    同时心中也有个声音,“敢跟劳资比,劳资会让你知道,鸟-枪与大-炮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