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玄幻小说 > 我和乱步离婚以后[综] > 第6章 再遇前任boss
    回家以后,我才发现因为突发事件的影响,我忘记给乱步买他心心念念的薯片了。

    不过他也没闹,反而很听话的早睡了。

    ……估计他也忘了吧。

    我平时都比他睡得早,但今天躺了很久都毫无睡意。

    黑暗中,我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听到乱步咕哝了一句梦话“哈,抓到你了!”

    大概是个好梦,真叫人羡慕。

    我又坚持了一会儿,实在睡不着,索性披上外套,轻手轻脚地离开了房间。

    失眠的夜晚总是无聊且漫长,我把冰箱清理了一遍,丢掉过期的食物,将妈妈给我们准备的各类丸子摆放整齐,然后发现明天喝的牛奶只有一小瓶了。

    我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已经十二点了,是新的一天了。

    反正也不打算睡觉了,我准备去附近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买些存货,正好给乱步买一些他想要的薯片。

    家里的生活费都放在保险柜里,密码只有我知道,而且我每天都会绞尽脑汁地重新设置,但是乱步总能轻松破解。

    我打开柜子,数出一部分钱,目光落在最下层的……一把枪上。

    我把它也拿了出来。

    这把枪很精致,让人忍不住喜欢的小巧,我甚至可以把它和钥匙一起放进口袋里。

    这是当初中原中也送给我的“新婚贺礼”。

    婚礼当天,我在宴会结束后送宾客,路过洗手间时,发现了倚在洗手池旁闭着眼睛的中原中也。

    他先跟外婆拼了酒,后来又被太宰治戏弄了一番,实在是被折腾到了。

    我犹豫着要不要拜托爸爸先把他送回去,他突然睁开了眼睛,直直地看着我。

    “你都结婚了,我还没想到送你什么礼物。”

    “中原君,你太客气了,但是不用了。”

    他的份子钱出的很大,我收了,他还因为外婆的面子破例来当了伴郎,我实在不好再收礼物。

    “怎么就不用了?”

    他低头一直笑,不像平时的他,我估计他是喝醉了。

    然后他从口袋里翻了个东西扔给我。

    我下意识地伸手接过,竟然是一把精致的……枪。

    “送你。”

    收到这样的礼物,倒是让人深感意外。

    我不禁寻思,黑手党成员送个礼物都这么狂野吗?

    但我不确定这真是黑手党的习惯,还是中原中也喝多了开的玩笑。

    “中原君……”

    “有用啊。”他又闭上了眼睛,因为醉意,声音也越来越小,“要是他混球,就开枪……直接打死……”

    打死谁?

    他没说完就睡着了,剩下我一脸懵逼。

    可能是他在自言自语吧,喝醉了的人说的话不能太当真和计较。

    我没有再去纠结那个问题,但那把枪,我留下了。

    雨还没停。

    我在出门后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又很尴尬地没带伞。

    不过还好雨不大,离我家最近的一家便利店也只有十分钟的路程,我就懒得再折回去拿伞了。

    这个时间点的路上没有任何人,远处的蓝色街灯在烟雨中有点飘忽,光线比往日更加昏暗。

    “欢迎光临,请问您需要点什么?”

    便利店里只有一个值班的卷毛青年,像是这附近半工半读的学生,他强打着精神对我露出疲惫的笑容。

    我以前也总是在半工半读,明白他的辛苦,于是对他说道“我自己去拿吧,等会儿过来付账。”

    他递给我一个购物篮,礼貌地说道“祝您购物愉快。”

    我在生鲜区拿了一盒牛肉,又从货架上拿了两提牛奶,正想去付款时,想起了乱步要的薯片。

    ……嗯,他要什么口味来着的?

    我看着满货架各种牌子和口味的薯片,已经想不起来他要的是哪款了。

    但我记得他说是新品,那我就在新品里找吧。

    我低头,从下面一层开始找。新品的包装袋上通常都会印有“新上市”的字样,有了这个线索,搜索的范围就缩小了很多。

    正当我往购物篮里扔进两袋薯片时,眼角余光瞥见了落在货架上的人影。

    他慢慢靠近,直至有一部分影子与我的影子重叠在了一起。

    我继续埋头挑选薯片,下一秒,我就被他抱在了怀里。

    准确的说,不叫抱。

    叫圈。

    因为他压根没碰到我。

    只是两条手臂环绕,将我圈在了那个狭小的范围里。

    我动弹不得,也没办法继续挑薯片了。

    人一旦被过分限制了自由,就会奋起反抗,没有人例外。

    有什么圆口的冰凉物品抵在了我的后颈处,形状像是一把枪。

    “源酱,今年错过了你的生日。”他开口,轻声叹息,“我真的很遗憾呢。”

    “并不遗憾。”我平静地说道,“反正我也不会邀请你——”

    然后我抬起右脚,往后狠狠一踹,他没躲,被我踹得一个踉跄,撞在了身后的货架上,货架受到撞击,零食洒了一地,他也被我踢坐在地上,背靠着白墙。

    “费奥多尔·米哈伊洛维奇·陀思妥耶夫斯基。”

    我单手撑在他右侧的墙壁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难得正经地叫了他这个长到让人舌头打结的全名,以前我只会叫他陀思或者陀思君,“你居然还没死。”

    十个月前,他和他加入的组织天人五衰关于毁灭世界的计划彻底失败,其他四人全部被抓,只有他回到了俄罗斯。

    大概是老鼠总是最狡猾的。他除了加入了天人五衰,还有一个自己的组织死屋之鼠,我是里面的成员。

    但他也并不是全身而退,脏器几乎全部损坏,手臂也是粉碎性骨折,我不想也根本没钱去救他,把他送进了最黑心的地下医院,并签了他的“卖身契”——假如手术成功,他活下去了,他就一辈子留在那里打工,假如手术失败,他死了,那么他的遗体就捐给这里。

    他在昏迷前一直握着我的手,我安慰他,我不会离开,他才松开我的手。

    他对我说“源酱,现在我只有你了。”

    天人五衰ga了,死屋之鼠的其他成员也都被抓了,我的老伙计普希金和伊万估计要把牢底坐穿都出不来了。

    这么一想,陀思确实只剩下我了。

    那为什么不让他连最后的东西都彻底失去呢?

    于是我毫不客气地销毁了他的资料库,那是死屋之鼠的核心,他这十年来收集的所有情报,我连一点渣都没给他剩下。

    然后我离开俄罗斯,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直到十个月后,他又一次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他更瘦了,被黑眼圈衬得面色惨白,脸上有着比便利店小哥更加疲惫的倦容,嘴唇又干又薄。

    他手里拿着的也并不是枪,而是一瓶……斯托利伏特加。

    是我最喜欢喝的酒。

    便利店小哥听到声音跑了过来,盯着我和陀思看,欲言又止,我指着陀思对他说道“这里有穷凶极恶的逃犯,你快点去避难。”

    他愣住了“啊?”

    “源酱。”陀思抬起眼眸,歪着头看着我,“在你报警之前,我想问你一件事。”

    我拿出手机边按边说“什么事?”

    “你今天看到我,心里有没有一点高兴?”已改已改已改新新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