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就是明明尴尬难堪,却必须表现的若无其事,在这个圈子里太常见了。

    郑佳期甚至表现得不符合他十八线小透明身份的熟练。

    司延安出来时手里也拿了两袋东西,有三个娃娃,送给女嘉宾的,别的明宸看不见。

    “导演组打电话了吗?”明宸问。

    “嗯,我手机没电了。”司延安当着他的面理直气壮按了关机:“到处逛逛吧。”明宸和他并排走了一会儿,问:“你真的不讨厌香薰吗?”“还好吧,”司延安说:“算不上喜欢,没有赞助就不用。但也没有讨厌。”见明宸还纠结这件事,司延安从塑料袋里掏了个东西,扣在他头上。

    “什么?”明宸一懵,下意识伸手摸,同时听到身边传来低低笑声。手上的触感毛茸茸的,他立刻意识到,这是个耳朵发箍。

    “小黑猫别动,拍照片。”司延安举起手机,从背面给他拍了一张,明宸脸直接红透了,举起手机对着自己看了半天。

    还真是个黑猫耳朵,竖着的小三角,他头发抓得有点蓬,发箍的黑色绒面藏在头发里,耳朵跟真的似的。

    “傻不傻啊!”明宸抗议:“步行街又不是游乐园——”“戴着,”司延安笑道:“很可爱。”一说可爱明宸就没话了,他最受不了别人说他可爱,他可以为可爱抛弃原则。

    “对了,我给不可爱买了个礼物。”明宸也在袋子里掏了掏:“猫碗。”“你不是讨厌它么。”司延安接过来,看了看。

    “那也不妨碍它吃饭啊……”明宸说着,把手机调了个静音。

    没有镜头的普通街道,普通的天气普通的夜晚。

    明宸自己都记不清又说了什么废话,反正挺没营养的,就图个嘴巴开心。

    大半条街快逛过去了,他俩同时听到一声鬼哭狼嚎,周围有路人在笑,循声看过去,好像是路边有台点唱机。

    有魔力的点唱机,不同的人站到他面前,会造成不同的效果。人群一会儿聚集一会儿散开,像规律升降的潮水。

    灯笼很亮,正在鬼哭狼嚎的老哥唱歌一股子肉串味儿,明宸听了半天才听出是雪之华,顿时震惊,回头一看,他和司延安已经算站得很近的了。

    “你去唱一个。”司延安说。

    “我不知道里面的歌我会不会……而且那个麦有点一般。”“怕什么,摄像又不在。”明宸被这个理由说服了,捂着耳朵等到大哥爽了,因为距离近一个箭步从他手里夺过话筒。

    他还没动,屏幕上自动开始下一首,标题出现在屏幕上——《pillowtalk》。

    “……”妈呀,黄歌啊!

    听到前奏,有对歌熟悉的路人提前鼓掌。

    明宸偷偷看了一眼司延安,终于没有退出去,双手握紧话筒,将呼吸理顺,跟着歌词开口。

    曾经有人评价过KeepCalm这个团,之所以能红得经久不衰,和出道前相对较长的练习生时期,以及几位成员的个人实力都有关系。

    作为唱担的明宸,虽然身板儿小,却有不输给专业歌手的演唱实力。

    只要音域在他能掌控的范围,他认真起来,会让所有人情不自禁地看着他,看着他,直到忘记一切。

    很久以前陆芒就在采访里说过,明宸是KC成团时第一个确定的成员,因为当时每一个位置都有很多候选,只有他无可替代。

    唱跳偶像团体,舞台固然重要,但唱担足够优秀,能把整个队伍带到一个新的高度。

    而明宸,什么类型都能唱出灵魂,当时他甚至还没成年,只能说是天赋了。

    现在也不例外。

    明宸担心被人认出来,一开始是打算换假声唱的。他用“尾巴”的微博小号翻唱到现在,都没人怀疑过这个假女神,现在肯定也安全。

    但这首歌太欲了,欲得他口干舌燥,开唱前最后一秒,还是换回了本音。

    短短三句,路人已经纷纷驻足,就像一颗突然有了引力的石头,把夜色都吸了过来,空气变得浓稠。

    司延安单手插在兜里,捏着手机,久久没拿出来。

    本来想录下来,现在却觉得没必要。

    因为所有人都在拍。

    明宸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男孩子,他甚至觉得没有人会不喜欢他。笑起来天真又单纯,温柔体贴好像没脾气,尤其是他看着你,眼里流露出喜欢。

    现在他站在露天街头,在各种生活化的气味里唱着黏糊糊的情歌,这一刻就好像汇集了所有的美好,让人联想到酷热正午的一只绿豆冰,十几岁男孩子呼朋引伴往球场上跑的脚步声,或者是一只警惕的小猫咪,探出头来舔舔你的手心。

    这甚至让司延安有轻微的惶恐感觉。

    为什么是他呢?

    这样好的,可爱的,年轻的孩子,为什么会喜欢他?

    ………………一首歌的时间很短,明宸唱完,转头发现自己被丧尸围城,吓了一跳。

    好在司延安站在不远处的路边台阶上,比别人高出一个头,伸长手臂挥了挥,明宸立马弯着腰使出一招钻地式混入了人群。

    “导演找,我们往东面那个塔走。”司延安说。

    明宸点点头,嘴里忽然被塞了个什么,嘬了一下,草莓味棒棒糖。

    “很好听。”司延安笑着说,把他往前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