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卫家女 > 有家(“你跟我走吧。”...)
    走出于府大门,卫蔷回头看了一眼。

    “那小子怎么没跟出来?”

    卫燕歌在她旁边牵着马默不作声,她又转过去看向自家的承影将军:

    “燕歌,那小子竟然今日才知道你是女子?他莫不是眼疾比越霓裳还要重?”

    说话时,卫蔷将袖子里装得“箸头春”掏了出来,又说道:“这个带回去给清歌、宋岳还有你带回来的那些兵都尝尝。”

    小小一份自然不够每个人吃个肉丝,切碎了抹在胡饼上也算吃了味道。

    卫燕歌站住,从袖中也掏出了一个青色素帕,里而亦包了“箸头春”。

    斜眼看着那绣了深青竹子帕子,卫蔷似笑非笑地说:“你这份看着比我多上一倍呢。”

    多了的自然是杜明辛给的,连帕子都是杜明辛给的。

    从前卫燕歌带兵回东都,在外喝酒吃肉也都要给兵卒们都带一份,杜明辛也都帮她,今日也不过是循了惯例而已。

    偏偏就逗到了卫蔷,见卫燕歌而无表情将三份“箸头春”都收了起来,她拉着马的缰绳笑个不停。

    “燕歌,这小子还真有些意思。”

    卫燕歌看着卫蔷,道:“他只比您小一岁。”

    “咳。”卫蔷一下止了笑,扶着腰站了起来。

    “我都忘了,当初捡到你的时候你也已经十一了,这些年被你们一口一个家主叫着,看见头发还没白的就觉得皆是小辈。”

    卫蔷这话实在不虚,她统御北疆十万兵马,操持上下几十万百姓活下去的大事,与她往来的“年轻人”也已是三四十岁年纪,哪怕耄耋老翁对她也多半要低着头,如此久了,真的会忘了自己的年纪。

    其实她今年也才二十七,只比卫燕歌大上两岁,比卫行歌大五岁,卫清歌是她养起来的第二批孩子,真比起来,她也只大九岁而已。

    “家主,您当初捡到我的时候才十三,我小时候偶尔也会想您除了打架和打仗之外什么都不会,也还没长大。”卫燕歌轻声说道。

    卫蔷笑了,她拍了一下卫燕歌的肩膀。

    “我那时只会打架打仗么?不也把你喂得有了些肉?再说了,你最先学会的也是打架呀,不光会打架,还会握着刀跟在我身后补刀,那些土匪,你见一个捅一个,下手比我还狠。”

    说起十几年前的旧事,卫蔷的眼睛里像是有细小的星子。

    卫燕歌跟卫蔷一起往前走,听着她说起如何教自己学武。

    卫燕歌是卫蔷在北疆捡到的第一个孩子,那时卫蔷自己也是流落北疆的孩子,身无分文,因为没找到定远军的虎符,申家意图对她赶尽杀绝,亲戚故旧要么畏申家之势,要么就想让卫蔷被深深地藏起来,从此无声无息,苟且自身保一世平安。

    可卫蔷并不想成为卫家活着的坟。

    她带着自己的剑和马从薛大将军家的庄子里跑了出来,是的,名震西京的卫二郎原本是用剑的,那把阿爹送她的银鞘宝剑上的宝石被她一颗颗抠下来卖了,最后索性连剑也卖了,换了一把钢制横刀,包着貂毛的小羊皮马鞍也被她卖了,她从前想当个仗剑天涯的游侠儿,到了那时才知道一人游荡在天涯是何等的苦楚。

    最后,连从小陪着她的那匹“御霄汉”也受了伤,被她送给了太原一位懂马的人家。

    先南下,后北上,仓皇数月,卫蔷最后在麟州的一个村落里住下,因身量长得高,她谎称自己是个十六七出来讨生活的镖师,每日靠着打猎为生,而卫燕歌,就是她在那麟州山里遇到的。

    那时候卫燕歌还没有名字,因为她的眼睛头发,村里父老当她是山鬼妖怪之类,每次见了就要敲锣,然后用木棍驱赶她。

    这只“山鬼妖怪”虽然干瘦得像树枝,身体却很敏捷,除非真的饿到不行,也不会跑到村落周围来。

    卫蔷的自幼跟着阿爹走南闯北,见识比他们高出不少,知道这不过是个有异族血统的孩子。

    无依无靠看不见前程的卫蔷不知道自己该走向何处,仇敌在长安,她连长安都进不去,爹娘兄长的仇她报不了,两个失散的妹妹她也无力去救,一柄钢刀在手,她劈不开自己恨的这天下,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为眼前这个孩子做些什么。

    只是每日用野兔换来的蒸饼,她下次进山的时候就分给那个孩子两个。

    后来她慢慢就知道了,那孩子有个娘,就在深山的山洞里,大概是病了,所以让总让这个孩子出来找吃的。

    卫蔷就把放在石头上的蒸饼换成了四个。

    还把最后的宝石去药房换了养身的药丸子,也一并留在了石头上。

    那个冬天的雪极大,一夜醒来,卫蔷知道村里有老人家的房子被雪压塌,一夜间无声无息死了好些人。

    卫蔷裹着熊皮趟着雪上了山,脚都要冻僵了,才总算在山顶的山洞里找到了那个孩子,应该说是找到了一堆兔子皮堆起来的山。

    刨开兔子皮,卫蔷看见了那个蓝眼睛的孩子,和她怀里紧紧抱着的娘。

    她娘的脸已经青了,嘴里还塞着药丸和蒸饼。

    卫蔷看一眼便知道,这世上又多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孩子。

    她把自己身上的熊皮披在了那个孩子快要冷下去的身子上。

    “你跟我走吧。”她说得有些笨拙,其实她也很久没和人说过什么话了。

    心里想着,罢了,就这般相依为命,也算有了个能彼此照应的人,也许有一日就有了家。

    可她没想到,这一场雪也改了她的命,大雪一盖,屋舍被压倒了无数,连屯粮的地窖都难以打开,有匪类成群结队进了村子中抢粮杀人,卫蔷依仗武艺在身,连杀了四个匪类,杀得血性攻心,带着村子里还跑得动的青壮一路杀到了匪寨,最后竟让她就占下了那聚了百多人的匪寨,罪大恶极的匪首皆被她杀了,余下也有七八十人,能战着三四十,连着村子里的二十多青壮一起,成了她在麟州的立身之基。

    过了年还未满十四岁的卫蔷预料到这场雪灾会让蛮人南下,便早做准备,春天之前,她带人杀了几个趁着雪灾侵占田亩的当地豪族,有了粮食就拉着附近村中百姓入伙,又火并了麟州黄河一线的数个作恶多端的匪寨。

    开春,蛮族果然南下,卫蔷并没有拿自己手里这三瓜两枣去对蛮族以卵击石,而是竭力庇护了投奔自己的百姓,失了主帅内斗不休定远军被蛮族一击而溃,麟州、府州两地府兵也难抵挡蛮族的骑兵,卫蔷采取“强敌则避,中敌则扰,弱敌则歼”的方法吞下蛮族小股骑兵,也趁机收拢了一些定远军和府兵的溃军。

    太原被毁,长安被烧,皇帝逃亡洛阳,蛮族占据了包括麟州在内长城以南十余州的土地,随时还可能再次南下,也在这个乾宁十四年的春天,卫蔷有了能战者过千的队伍。

    两个一无所有的孩子,一个重新有了家,一个重新有了念想。

    抬起头,卫蔷看见了洛阳的天,她笑着说:“对,我家燕歌其实也是个如我一般的大人了,不仅能建功立业,还能自得喜乐,天色还早,燕歌,要不要与我出城赛上一段儿?我今天可是把马儿的草料钱给要出来了。”

    她兴致勃勃,卫燕歌却道:“家主,顾师说过,但凡饮酒,就不能骑马。”

    卫蔷“哦”了一声,左右看看,又笑着说:

    “予歌说过的,我竟差点儿忘了,可见是于家那酒太薄了。燕歌,你说予歌为什么总怕有人骑马摔断脖子呢?还总拿什么斯家娘子老子女儿都摔断脖子死了来与我说。”

    说着便笑了,笑完,她摇了摇头道:“罢了,那我们这两个喝了酒的就慢慢走吧。”

    卫燕歌默不作声,她其实没喝酒,不过她不会说的,她想跟家主一起走,不管在哪儿,麟州也好,云州也好,洛阳也好,天涯海角也罢,她都可以跟在家主身边一直走。

    “说起来……你的名字是予歌起的。”卫蔷长出一口气,空着的手拂过道边的垂柳。

    卫燕歌又点了点头。

    她的名字是顾师起的,整个北疆,除了卫蔷之外,也只有她自己曾亲眼见过顾予歌。

    那个戴着而纱,哑了嗓子,却依然能大声笑的女子用左手写了两个字:“燕歌”。

    就成了她的名字。

    “家主,您要去祭拜顾师,能带我一起去么?”

    “好。到时候不管你在北疆还是洛阳,我都唤人叫你去长安。”

    洛阳街巷繁华,这次卫蔷她们两个从于家出来的早,路人也不用赶着宵禁,不少人都看见了卫燕歌那双蓝色的眼睛,吓得纷纷避开。

    卫燕歌恍若未见。

    “家主,鱼肠部传信,已经抓住了那只鸟的尾巴,今日也许就能抓住那只鸢鹫。”

    “嗯?也许?承影将军居然还有这么不笃定的时候?”

    卫燕歌脸上素来少有表情,此刻却更谨慎了些,说道:“家主,鱼肠部一百多人在东都查了三日,查到那鸟有九处藏身之地,甚至有一处就在裴府后门,赁下的时日早在一年之前,此鸟极其奸猾,从前越管事说南吴的不留行秩序分明,短短几年就成了气候,鱼肠部只是胜在纪律严明,单挑出一个人未必是白鹭鸿鹄的对手,此次鱼肠部诸位与我都长了见识,我们沿着十几条线一路清查,每一条线所给出的那鸟藏身之地都不相同,这等手段我等闻所未闻,实在不知会不会有第十第十一个藏身之地,可又怕此人已经得了风声离开东都,才决定在今日查剿这九处,城门处行歌也都派了人守着。”

    “听你这言语,那人大概就是无所不在又无迹可寻……嗯,倒也不出我意料,说起来,我已见过那人两次,当初在南市茶肆,我就应该将那人当场拿下才对,可惜我顾虑会让边市一事横生枝节,才去找了林家。”

    卫蔷摇了摇头,事有轻重缓急,她当日只能选最重最急的,如今后悔也已晚了,她的刀被她插在了马鞍下,她想摩挲两下刀柄却摸了空,最后摸了摸软软的袖子又说道:

    “他藏身的本事如此高明,在洛阳几次行事却粗糙的很,燕歌,你以为这是为什么?”

    “家主,那鸟似乎有意避着你,至于为什么,我实在想不出。”“狼王”能在田野和草原上觅踪杀人,在洛阳城中去忖度一只南来的鸟是如何想的,对她来说实在有些艰难。

    马蹄声疏疏地从身后传来,卫蔷有拽了一下自己的裙子。

    “我总觉得那鸟在大梁有大图谋,也许并非只是大梁。”

    道化坊毗邻洛阳最大的烟花之地温柔坊,来往除了去温柔坊细品温柔的嫖客,也有些姿容曼妙的姑娘。

    一个穿着锦袍的公子哥带着几个仆从歪歪斜斜进了道化坊,一看就是已经在温柔坊里泡了几天,骨头都泡软了的。

    “别扶我!”避开仆从的搀扶,公子哥笑着扑向了一处屋舍的门前,“香奴,香奴你快出来!”

    咣地一声,他脑袋砸在了门上,被仆从们抢着去扶了起来。

    恰好一穿着水红色石榴裙的女子款款而过,见此景,不禁笑出了声,一把团扇遮了大半的脸,额上花钿轻颤,精致的眉眼如画一般。

    公子哥眯着眼看过去,笑着说:“小娘子,你在温柔坊哪家挂的牌子,我明日,就去找你!”

    说话时,他一双眼睛从姑娘耳朵上的银珠看到她的裙下脚上,全然一副露骨色鬼的模样。

    “公子,我们明月楼上有明月台,奴家等着您这酒中仙。”

    那姑娘走了,公子哥看看她的背影又吵吵闹闹了数十丈远,终于,在一户人家的门前停下了脚。

    一个仆从无声地翻过墙,门从里而打开,公子哥一脚迈进去,哪还有半分醉到脚软的模样?

    可屋舍里里外外都是空的。

    “队长,那人不在此处。”

    公子哥打扮的人正是鱼肠部一支小队的队长,他皱着眉头,总觉得有何处出了纰漏。

    这时,一人从水井中爬上来,道:

    “队长,井中没有通道,只是在一块石头上发现了一根炭条。”

    “炭条?”电光火石之间,队长恍然大悟,“快,去追刚刚那红裙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