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修真界第一幼崽 > 五十六(好吃,唯一的缺点就是非常...)
    要说飞在天上兜风,舒服的确舒服,但也有叫人苦恼的地方。

    秦萝只顾低头张望,看着地面上的房屋一点点变小,全然没注意呼呼啦啦涌到身边的风。

    春天的风仍然带了点晚冬的凉意,谢寻非敏锐察觉到这一点,特意用术法挡在风来的方向,为怀里的小团遮住绝大部分森森冷气。

    但遮挡归遮挡,当秦萝随着他缓缓落地,回到城主府门前,头发还是不可避免地成了一团鸟窝。

    伏魔录沉默无言,眼珠子一晃。

    不远处就是城主府大门,楼阙参天、碧瓦朱甍,实打实的富丽堂皇,气派十足。

    再看秦萝,一根根头发丝像杂草又像面条,生生长出了几分不羁的味道,宛如一个个策马飞驰的浪子,在她脑袋上自在飘摇。

    就,整个人仿佛是落在人家府邸前的一株海草,很快就能被看门护卫扫走的那种。

    只可惜她的眼睛服服帖帖长在脸上,看不见头顶上的草长莺飞,一见到了城主府,立马欢欢喜喜往里边冲。

    伏魔录:“等等!”

    谢寻非:“等等。”

    两道截然不同的嗓音响在耳边,秦萝回头,望见谢寻非欲言又止的神色。

    伏魔录看见他微微张了唇,犹豫半晌没说话。

    然后攥紧衣袖,擦了擦手指。

    哼,小兔崽子。

    谢寻非一言不发地上前,很快来到她身边。少年人的五指白皙修长,小心翼翼落在她乱糟糟的头发上,感受到秦萝晃了晃脑袋,谢寻非的语气有些拘谨:“别动。”

    于是秦萝乖乖变成一动不动的萝卜丁。

    这会儿夜色深沉,好在有城主府门前的几盏灯笼作为光源。灯火映亮少年漆黑的瞳仁,因为离得近,当她仰头向上看,能隐隐瞧出自己的模样。

    唔……发绳乱了,头发也是乱蓬蓬的,尤其是额头前面的小碎发,本应该乖巧往下垂,这会儿却像蓬勃生长的野草,一根根立得笔直。

    至于她本人,由于额前没剩下几根头发,有点儿像动画片里播过的三毛。

    秦萝露出惊恐的神色。

    谢寻非这辈子没给别人整理过头发,以他的脾性,大多是拽着人家的脑袋单方面殴打。

    但眼前的女孩瘦瘦小小,显然与曾经遇上的街头无赖大不相同,他动作笨拙,不得要领,只能尽力放轻力道。

    小姑娘柔软的发丝冰冰凉凉,仿佛仍然残留着春风的气息,被他生了茧子的右手拂过,惹得秦萝又晃了晃眼珠。

    真奇怪。

    顺毛应当是件十分简单的事情,不需要太大气力和技巧,更不用经历提心吊胆的危机。但他却莫名生出一种奇怪的感受,总觉得此时此刻的动作,比生死之间的打打杀杀更叫人不知所措。

    乱糟糟的头发被认认真真抹平,秦萝一边耐心地等,一边睁着大眼睛问他:“谢哥哥,你很喜欢给别人梳头发吗?娘亲给我盘好复杂好复杂的发型的时候,都没有像你这么认真。”

    谢寻非:……

    最后一丝飞翘的黑发终于乖乖落下,秦萝满心欢喜地道了声“耶”,他不知是怎么想的,手掌在离开的前一刹那突然停下,长睫微垂,按了按秦萝脑袋。

    哈?这是干嘛?

    伏魔录当场剑圣附体,在识海中裹成圆球猛地一跳:“手拿开啊你快!”

    这个触碰点到即止,谢寻非按完一怔,即刻便想把手抽开,然而还没来得及有所动作,突然听见秦萝的一声笑。

    “你这是打头,不是摸脑袋。”

    她抬眼瞧了瞧覆在自己头顶的手腕,瞳仁里笑意更浓,兀地微微踮起脚尖,主动向着掌心蹭了蹭。

    横在半空的手臂浑然僵住。

    小朋友说话时目光上抬,眼尾弯出月牙般的小小弧度,白莹莹圆嘟嘟的脸颊随着动作轻轻摆,有几缕碎发散落在额头:“要这样揉一揉才对。”

    伏魔录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在内心斩钉截铁下了定义,一只小猪正在拱食。

    ――那它也不管!为什么谢寻非可以它不可以!它不服它不依!臭小子快把你的爪子挪开!

    识海里的黑团团开始又蹦又跳,原地打拳。

    谢寻非神色淡淡收回手,佯装不经意地揉了揉耳朵:“嗯。”

    城主府建在郊外,占地面积极大,受明湛邀请,住的人也多。

    若是平日,府邸之中定是热闹非凡。然而修真人士汲取天地灵气,大多不爱睡觉,今晚又是难得一遇的请神盛会,夜不归宿的大有人在,这会儿回到这里,居然没见着几道人影。

    秦萝年纪小,修为低,到了深夜已经开始连连打哈欠,眼见爹娘没回来,用传讯符给他们报了声平安。

    “谢哥哥,你也要回去睡觉吗?”

    她困得厉害,道别时揉了揉眼睛:“还是要去城里,继续看花灯呀?”

    修真界真是神奇,谢哥哥修为比她高了不少,听说像他这样的实力哪怕从不睡觉,也能跟没事人一样。

    吃东西也是一个道理,吸取灵气以后,很多人都会开始绝食,那叫什么来着,屁股壁虎闭谷辟谷……

    她就不行了,到点就困,看到好吃的就想啊呜一口吞掉。生活里如果不能睡觉做梦,也没有小甜点火锅和零食,那得多没意思啊。

    “尚未决定。”

    谢寻非答得模棱两可:“想做什么便去做什么。”

    “喔。”

    秦萝又打了个哈欠,站在门口抬手向他挥挥:“那我先睡觉啦!谢哥哥也要好好休息――对了!你低一低头。”

    最后一句话来得没头没尾,谢寻非虽然狐疑,还是老老实实俯了身子,任由她突然靠近一些,抬起双手。

    晚风吹乱的碎发被笨拙抚平,秦萝心满意足后退一步,N瑟叉手手:“好啦!晚安!”

    谢寻非:“晚安。”

    房门被关上,发出极轻极轻的一声砰响。立于门口的少年没做停留,很快转身离开。

    行至不远处的树下,谢寻非停下脚步。

    如今天色正暗,金凌又是妖魔汇聚之处,对于独自一人的七岁小孩来说,无论如何都称不上安全。

    这个地方恰好可以望见房门,他的身形则完完全全融入树影,不会被房屋里的人轻易察觉。

    一缕春风徘徊而过,谢寻非斜斜倚上树干,沉默片刻,忽地抬起右手,按了按自己头顶。

    然后还要……上下左右转圈圈似的一揉,这样才是摸脑袋的正确方式,要努力学会。

    他一本正经地思忖,末了又觉得好笑,嫌弃似的迅速把手放下来,迟疑一会儿,轻轻用指腹揉了揉掌心。

    不远处的灯火熄灭了。

    少年笔直立在树下,魔气幻化出一把凛冽长剑,被他牢牢抱在怀中。

    等秦萝爹娘回来的时候,他再离去也不迟。

    暗夜的水汽凝成圆珠,沉甸甸挂在梢头。一轮清月荡开柔和的微波,万物陷入静悄悄的沉眠,唯有泠泠晚风在淌动。

    许是觉得百无聊赖,谢寻非偏了偏脑袋,又一次抬起右手,开始漫无目的地练习。

    请神节圆满落幕,各大门派世家的假期也随之宣告结束,听闻明日便要回到苍梧,秦萝发出一声遗憾的长叹:“G――”

    “叹气会变成小老太太哟。”

    江逢月戳戳女儿侧脸:“回到苍梧以后,就要乖乖进学宫修习啦。”

    江逢月是现今首屈一指的乐修,尤其兴趣极广,琴筝笙箫锣鼓样样精通,秦萝作为她女儿,在乐法一道上,自是跟随娘亲学习;

    至于学宫,则是每个小弟子都逃不开的命运,这几日过了长假刚刚开课,负责教授一些寻仙问道的基础知识。

    那不就跟上学一样了吗。

    秦萝心里的小人软绵绵躺下去,瘪着嘴滚来滚去。

    “不要做出这么难过的表情嘛,今日有两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小朋友听见“好消息”,两只眼睛果然噌地亮了起来,比川剧变脸更川剧变脸。江逢月被逗得一乐:“第一个呢,是你哥哥快要闭关结束,不出几日,便可出来见你了。”

    ……哥哥?

    秦萝转了转眼珠,识海里隐约浮起一些记忆。

    除了她以外,爹爹娘亲还有个天赋非常高的大儿子。

    然而不知出了什么问题,他虽一生过得顺风顺水,却卡在金丹巅峰迟迟不曾进阶,在秦萝出生之前就闭了关,和她一面也没见过。

    她一直没有过亲生的哥哥姐姐,不知道怎样才能与对方愉快相处,到时候见到哥哥,保不准能不能得他喜欢。

    小朋友想着想着不免觉得紧张,板着小脸点了点头,很快听见娘亲笑了笑:“第二个好消息――锵锵!娘亲今早做了一顿大餐,大家都已上桌,就等你啦!”

    秦萝:!!!

    伏魔录:!!!

    想起明湛城主曾经说过的话,这“大家”里面……不会也包括了他吧!

    江逢月笑眯眯:“明湛城主也在哦!你不是还挺喜欢他吗?去打个招呼吧,顺便和他道个别。”

    ……果然!

    自从骆明庭师兄向娘亲传授了不少厨艺,后者的水平提升明显,可惜仍然只在及格线边边上徘徊。

    以城主那张嘴,今天中午的大餐准是一场血雨腥风……想想就觉得超级恐怖!

    秦萝听得心慌慌,只希望到时候不要出什么岔子才好,乖乖跟在江逢月身后,一抬眼就瞧见同样起床不久的陆望。

    她昨晚入睡时,师门里的其他人都没有回房。陆望昨天夜里不知做了什么事,似乎很晚才睡的样子,眼睛下面生了一片乌青。

    与秦萝四目相对,男孩抿了抿唇。

    秦萝紧张,他同样提着一颗心。

    上回途经沧州,秦萝特意为每个人买了一件新衣,陆望同她闲谈之际,才知晓对方用光了储物袋里的全部灵石。

    那时他身上没有足够多的钱财,只得把心中念头作罢,如今来到金凌,终于攒够了不少石头。

    前几天秦萝一直与他玩在一起,陆望想给她一个惊喜,迟迟找不到单独行动的机会,直到昨日夜里,才悄悄摸摸去了城中的商铺。

    他没告诉任何人,精挑细选许久,才终于买下一件淡绿色长裙。

    朋友之间的心意应该是互通的。陆望得了礼物,也希望秦萝能得到心仪的东西――要是她能喜欢就好了。

    江逢月还要准备饭后的点心,嘱咐两个小孩尽快前去不远处的凉亭。

    陆望没有送礼物的经验,踟蹰好一会儿,眼看院子里只剩下自己与秦萝,这才凝神打开储物袋,从中拿出一个精致的小袋子。

    “送、送给你的。”

    他紧张的时候还是会下意识结巴,嗓音越来越小:“……一件新衣服。”

    秦萝微怔:“我?”

    “当初在沧州――”

    他心中原本写下了不少措辞,话语临近嘴边,却只变成简简单单一句话:“谢谢你。”

    所以这是陆望特意送给她的礼物。

    秦萝像春笋一样立直身板,倏地睁圆眼睛:“谢谢你!”

    嗯……她好像变成了一个复读机。

    小姑娘欢欢喜喜接过口袋,低头向里面一望。伸手探去,是一条色泽清浅的绿裙,比起竹枝青草更淡一些,叫人心间愉悦;布料则是柔软清凉,即便她叫不出名字,也能看出价格不菲。

    “好漂亮。”

    秦萝倏地抬头:“是不是很贵?用了多少灵石?”

    陆望松了口气,嘴角溢出浅浅的笑:“你喜欢吗?”

    “喜欢!”

    翠色长裙被她轻轻展开,轻飘飘在空中一旋。秦萝嘴没停:“它这么好看,摸起来又很舒服,一定很贵吧?你还有多少灵石剩下?这样这样,等回了苍梧,我请你吃七天的饭――不管大鸡腿红烧肉螃蟹和大虾都行!”

    男孩低低“嗯”了一声,眼中笑意更甚。

    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得到回应,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更何况秦萝是个合格的好朋友,从不掩饰心中的欢喜与感谢,悠然快活的情绪如同小太阳,将他整个笼罩其中。

    就像悬在心口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安心与踏实的感觉满满当当溢开,让陆望也忍不住扬起嘴角。

    “新裙子要等洗澡以后再穿。”

    秦萝把礼物工工整整叠好,放进自己储物袋里,扭头望向厢房尽头的长廊:“我娘亲的饭菜应该做好了,咱们快去吧。”

    伏魔录从识海里坐起身子,环视一圈用餐的凉亭。

    此处灵气汇聚,虽然正值春日,池塘边却可见鸟雀呼晴,一一风荷举。

    凉亭立于池塘中央,檐角飞翘、素雅宁寂,由一座长桥连往岸边,乍一望去颇有诗情画意。

    再看凉亭之中,明湛,江逢月,秦止,云衡,白也,个个修士道貌岸然……不对,清贵舒朗,把酒言欢,真真一幅好景致。

    只有它知道,命中注定的大戏马上就要上演了!颤抖吧凡人们!

    好消息是,经过数日研习,江逢月做出的饭菜已经趋于正常,不会出现类似于五彩泉的旅游胜地,第一眼就把人吓走。

    坏消息是,这种所谓的“正常”仅仅体现在外观上,要说尝到嘴里的味道,和往常没什么区别,仍然非常恐怖。

    总而言之,秦萝她娘的手艺已经从简简单单的难吃难看慢慢进化,成为了表面平平、实则杀人于无形的暗器。

    明湛环顾满桌佳肴,笑吟吟道了声谢,待得所有人纷纷落座,迫不及待拿起筷子,夹了块距离自己最近的肉片。

    可怜。

    一块肉片被放入口中,伏魔录眼睁睁看着他的神色一点点暗淡,从满心期待到困惑迟疑,最终彻底被见了鬼似的恐惧代替,从一个眉清目秀的人,变成一根皱巴巴的苦瓜。

    这、这好像,不是他想象里的味道。

    明湛愕然抬头,看向身边的云衡。

    “好吃,真的好吃!”

    食铁兽眼角隐有水珠,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数日过去,师伯的手艺又好了许多!我还可以再吃五大碗!”

    ……孩子!如果被江逢月绑架,请你眨眨眼!

    他不信这个邪,又看一看白也。

    本来云衡是拒绝让白也前来的。

    这只狐狸好不容易在一点点痊愈,已经能够勉强化出人形,若是吃了这顿饭,恐怕状态要比从孤阁出来的时候更差劲。奈何江逢月盛情邀约,白也不便拒绝,最终应了下来。

    好像还不错。

    少年晃了晃头顶的一对狐狸耳朵,颇为满意地点头。

    他自小没尝过山珍海味,这顿饭和凉了三天三夜的馒头相比,口感没什么两样,也就是味道差了点而已,能够接受。

    两个小朋友在低着脑袋飞快刨饭,吃出了和死神赛跑的速度。

    明湛好像明白了什么。

    人人皆道剑圣秦止爱妻如命,他被彻彻底底骗了!

    “城主觉得味道如何?”

    江逢月探过脑袋:“我听说城主口才很是不错,不如来评点一番?”

    冷静,千万冷静,说不定只是一道菜失了手。

    明湛礼貌笑笑,伸出筷子,夹来一份翡翠白玉带。

    啊。

    他悟了。

    当翡翠白玉带送入口中,自此以后再无喜悲。一辈子的爱与恨都在须臾之间一笔勾销,即便是他此生经历过最难的坎,也比不上这道菜带来的冲击与震撼。

    那边的云衡还在继续道:“好吃,真的好吃,我还可以再吃六大碗!”

    最纯粹的舔狗,最极致的享受。

    为了那两颗留影石,他今日豁出去了!江师伯,云衡对你可是忠心耿耿啊!

    明湛:……

    他真的好想说上一句,“好吃,唯一的缺点就是非常难吃,如果不这么难吃,那它一定很好吃,可偏偏它就是挺难吃”。

    “不知道友可曾听过金凌城中的萃香居。”

    明湛微笑:“萃香居乃是金凌头等招牌,食客络绎不绝,很是有名。道友的手艺与它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家伙,这番话洋洋洒洒说出来,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在一顿猛夸。倘若让江逢月看见他给萃香居写的点评,绝对是一通惊天地泣鬼神的大爆炸。

    伏魔录心中腹诽,忽而见明湛望向秦止,眼中隐有求救的微光。

    “今日景色正好,不如赋诗一首,还请剑圣细细听来。”

    它还没反应过来,便听少年急急朗声道:

    “今见楼台烟雨中,

    更胜风光遍九州。

    把酒言欢喜相逢,

    赠我佳肴与亲朋。”

    奇怪。

    这实在不像明湛此人的性格,而今箭在弦上,他居然尚有闲心赋诗?

    伏魔录暗暗蹙眉,在心下品味一番,豁然开朗。

    原来如此,它也悟了。

    这首打油诗没有主题,歪歪斜斜的每句上都写着“美景佳肴”几个字。

    它横竖觉得不对劲,仔细看了半晌,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将每行第二个字相连,整首诗都写着四个字是[剑圣救我]!

    高,实在是高!难道这就是文化人之间的对决!

    伏魔录震撼回首,把视线落在一旁的秦止身上。

    不知为何,今日的剑圣似乎忧思忡忡,被什么事乱了心神,表现得心不在焉。

    好在秦止还算靠谱,黑眸一抬,很快给了回复:

    “寻他千百度,

    吾爱如朝露。

    柳绿花红日,

    素装烹午食。”

    若是仅看表面意思,这无疑是首献给爱侣的小诗,夸赞道侣清雅如朝露,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饭菜。

    江逢月听得心花怒放,用小拳拳打他胸口。

    不愧是剑圣!心思敏捷,这么快就听出了他的话中之意!想必已经想出了解决之策,靠谱!

    明湛如遇救命良药,将这首打油诗细细品鉴,笑意尚未绽开,便匆匆忙忙落下去。

    明湛静默不语,目光逐渐犀利。

    寻吾柳素,度露日食,他爱绿装……他爱女装?!这什么东西?!

    你在说啥玩意儿啊我的老兄???

    圆桌不远处,秦止幽幽叹了口气。他昨夜见到自己的小徒弟陆望走在街上,本想上前打声招呼,没想到那孩子居然鬼鬼祟祟进了女式成衣铺,出来的时候,手里甚至提了个小口袋。

    他从来不知陆望竟有这等喜好,看着男孩偷偷摸摸、不敢让任何人知晓的模样,心中不由生出几分疼惜。

    傻孩子,不过是这种小事,大胆告诉大家便是,何苦遮遮掩掩呢。

    至于明湛,一个化神期城主罢了,哪有他小徒弟的裙子重要。

    来都来了,干脆吃吧。管它那么多,不死就没事儿。

    一片沉默之中,云衡竖起大拇指,适时插话:“好吃,真的好吃,我还可以再吃七大碗!”

    陷入沉思的剑圣目露忧伤,半晌,下定决心握紧拳头。

    明湛心下一动,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凝神继续去听。

    “赠我美馔餐,

    河蚌在玉盘。

    因她纤纤手,

    苗麦亦珍馐。”

    ――我。帮。他。买。

    他决定了,身为陆望的师尊,他愿意接受弟子的小怪癖,今晚就当面告诉他:

    没关系,爱好女式衣裙不是你的错,为师替你去买。我们大胆地穿,放肆地穿,穿出水平穿出风格,穿出苍梧仙宗剑修的风采!

    明湛:“呵呵。”

    你发癫,别人问地你答天。

    明湛笑得儒雅随和,任凭微风拂过额前碎发,翩翩如玉:“心有所感,再来一首。”

    “草长莺飞天,

    霓光映亭边。

    凉风携远山,

    得此满堂欢。”

    ――草!你!娘!的!

    养尊处优的神兽朱雀头一回受到此等摧残,低头看一眼满桌饭菜,恍惚之间,耳边不知多少次响起熟悉的声音。

    云衡笑得天真无邪,一摇一摆,如果忽略泛红的眼眶与沧桑的眼珠,俨然一个快乐的三岁半小孩:“好吃,真的好吃,我还可以再吃八大碗!”

    ――孩子,服毒自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答应他,不要在此地鼓动气氛,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