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无限破产危机 > 金融陷阱10
    投资者有家不能回,公司员工也没好到哪里去。

    在焦急不安的等待中,公安局发出公告,要求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将自己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工资、提成、奖金等收入,全部退缴至指定账户。

    上至部门经理,下至业务辅助人员,或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全部包括在内。

    这下,所有人都傻了眼。

    “凭什么?!”有人怒吼,“我的钱也被骗了!我也是受害者!”

    警员表示:“你被骗二十万,但唆使上百人购买理财,涉案金额高达三千万。”

    “如果涉案人员积极配合,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过,可以考虑从轻发落。”

    “那么不配合……”

    后面的话警员没有明说,不过想来也不是什么好话。

    “警察同志,我半个月前就已经辞职了!”许晓安极力撇清干系。

    警员翻了翻资料,表情耐人寻味,“在公司工作了两年,恰好在平台倒闭前辞职?这些年业绩不错,你可算不上情节轻微,也不能免除处罚。”

    许晓安又气又急。要是表姐提醒时就离职,这会儿平台出问题,怎么都扯不到她身上。

    可现在,就因为辞职时没坚定立场、马上离开,隔三差五被喊到警察局配合调查!

    听对方话里话外的意思,就算愿意配合,主动退赃退赔,也只是从轻发落,而不是免除处罚……

    涉案人员众多,调查持续了很久。最终,许晓安退还了所有非法所得,档案上还留下黑点,以后任何考试政审都过不了。

    得知结果,许晓安眼前一黑。

    她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眼中福利优渥、工资超高的“好工作”,居然会把她推向这样难堪的境地。

    “只是认真工作而已,到底做错了什么?”许晓安抱头痛哭,“我也被骗了啊!”

    可惜,不管她说什么,一切已经无法挽回。

    三年后。

    冻结平台剩余资金,将平台自有资产拍卖、变现,向故意拖欠不还的老赖追债,严重情况提出诉讼……

    司法机关通过种种渠道追击资金,最后终于追回一部分。

    等到工作告一段落,正式进行资金清退。

    历时三年,最终退款比例33%,员工、理财师、刑案被告人、未参加信息审核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者(=未报案)不在清退范围之内。

    消息一出,有人喜有人忧。

    有人说,等了这么久,才退三成,太少!

    也有人喜出望外。本以为这钱肯定拿不回来了,能退就是好事。

    更多的人喜忧参半。钱回来一部分是好事,可……那些被自己拉进坑的亲戚/朋友/熟人该怎么办?

    平白无故害人家亏了一大笔钱,以后见面怎么好意思打招呼?

    当然,也有人不用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平台刚出事那会儿,亲戚朋友就断绝关系,再不往来。

    对于某些人而言,金钱上的损失还是小事,心理上的打击更重。亲戚的非难、朋友的指责、自身的内疚,使得他们郁郁寡欢。

    有些人甚至不幸离世,到死都没等到结果。

    有人在地狱挣扎,也有人不受牵连,安安稳稳过自己的小日子,比如何馨。

    因为勤奋工作,每个月收入颇高。工资一拿到手,立即把房贷还掉,其余全部存银行。

    生活虽然枯燥乏味,但胜在安稳。房贷越来越少,存款越来越多,安全感十足。

    再加上周围同事很少有人像她一样热爱工作,每年年末,何馨都会收到公司的股权奖励。

    逐年积累,眼看已经万分之五。

    再加上这些年房企高速发展,每年净资产收益率超过3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短短五年时间,公司的市值就从10亿升至40亿。

    今年年末,公司预计盈利13亿。(40=13)

    听说领导专门开过会议,决定拿出净利润的30%分红。

    而她拥有万分之五的股权……

    13亿=亿=万。

    也就是说,光是每年拿到的分红,已经超过一年工资。

    “难怪云珞说,好公司具备成长性,将来光是分红就够吃够喝。”何馨发出一声轻叹。

    “公司通过审核,终于能上市啦!”消息刚出炉,瞬间传遍公司上下。

    “太好了,以后咱们就是上市公司了!”有人击掌庆贺。

    何馨分外不解,“公司上市,跟咱们有关系?”

    “这你就不懂了。”一名销售员神秘一笑,“上市公司股权可以买卖。新公司上市,价格还会被爆炒一波。”

    “你想想,公司市值40亿。如果被炒到100亿,咱们手里的股权身价倍增,倍!”

    “到时候,拥有万分之一的股权就是百万富翁(100亿=100万),拥有千分之一的股权就是千万富翁(100亿=1000万)。”

    何馨:可是我从来没想过买卖股票。

    她十分纠结,像是遇到了世纪难题。

    犹疑间,公司提交文件,办好手续,正式上市。

    要不上市第一天,就把所有股票卖掉算了?何馨脑海中一度闪过这样的念头。

    后来狂翻资料,恶补股票知识,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市前,公司市值40亿,股东都是按百分比算股权。

    上市后,公司市值还是40亿,股东拥有的股权全部换算成股票。

    若发行价格20,总股本2亿,她持有万分之五的股权就是2亿=10万股股票。

    公司上市后,有可能被炒作。比如说20元是合理价格,但炒作后,股票价格可能变成15元,也可能变成50元、100元。

    值得庆幸的是,公司上市后还是会每年分红。

    以前按照持有股权分,上市后按照持有股票数目分。

    不过计算后发现,只是变了说法,实际到手的分红比例没变,还是万分之五。

    她懒得折腾,便把账户扔在一边。每年定期将分红额取出,其余时间任由股价高低起伏。

    自此,何馨拥有两份收入来源。

    一份是工资收入,跟她的勤奋程度成正比。越努力,销售额越高,收入越多。

    一份是分红收入,跟公司年利润挂钩。哪怕她什么都不做,只要公司运行正常,收益可观,分红就会一年一次按时发放。

    几年过去了,何馨分红拿到手软。

    随着公司规模扩张,股价越来越高。最后,光是持有股票市值,金额就超过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