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贵女楹门 > 第二百三十三章 这是陷阱吗
    陆以蘅美目一瞪,这会儿不想着挣扎反恨不得狠狠踩他脚,沁人的花香若有似无竟撩得心头有些痒痒,突地一旁廊外有细碎的脚步踏过月色,是巡逻的卫队,陆以蘅惊了一跳想要挣脱却被那家伙抓的更是紧,男人坦然,羽翼长袖一掩就将身形娇小的姑娘藏在了怀中。

    直到脚步声远去,陆以蘅憋着涨红的脸赶紧从他衣衫下钻了出来,不知该咒骂还是抱怨这龌龊之辈满脑子皆是戏弄意味,她未敢将两人私下的暧昧情愫告知陆贺年反成了男人“暗度陈仓”的理由。

    从她唇形中吐出一个“呸”字,小姑娘尽是紧张羞赧之色,扭头窜进厢房,呯,门窗紧闭。

    不听不看。

    凤明邪毫不在意低声笑,身旁的六幺爬上了树梢,喵呜,跃进男人怀中,他轻轻抚着黑猫的长毛,挠着宠儿脖颈子听它发出咕噜咕噜的安稳声响。

    男人踱步绕着回廊行了半个内庭却没有回自己的房中,西地的夜静谧极了,没有江南的虫鸣蛙声,唯苍穹之上月明星稀。

    啪嗒,极轻的脚步踩断了一叶枯枝。

    凤明邪慵懒倚着花树,目光顺着指尖游走在黑猫软背:“魏国公。”他了然轻道,好似只是说给自己怀中的六幺听,六幺眯着眼睛翻了个身。

    身后的人影跪地叩首,比方才在堂屋内相见时还要虔诚敬畏,正是陆贺年。

    “王爷,别来无恙。”陆贺年的额头抵着黄沙地。

    “你不该单独来见本王。”没什么不悦埋怨。

    “王爷不正在等着罪臣吗?”否则何须久久徘徊。

    凤明邪的指尖一顿,似笑非笑:“老头子。”他轻斥。

    “罪臣的确是老了,北戎蠢蠢欲动如芒刺在背,”陆贺年抿唇,他有不安也有释怀,对于魏国公来说再踏足战场与北戎交手便是一场了结,“只是……罪臣从未想过,阿蘅会来西地。”

    想当然耳,盛京城的文武百官得知在凤阳王爷的纵容之下陆以蘅私自离开泗水合起来整了出先斩后奏,自是闹得满城风雨。

    有人暗中叫好,有人行书弹劾,一个小丫头片子上什么战场,真以为自己是救苦救难盖世英雄了不成,笑话——对,最阴阳怪气的就是程有则大人,在石海面前晃荡着讥讽,喏,咱们大晏朝再多几个陆以蘅这般不将天子王法看在眼中的“巾帼”,江山社稷可保百年无忧啊。

    “她是个好女儿。”凤明邪不需要听盛京风信都能知道那些老八股的嘴里能出什么“夸赞”。

    陆贺年目光黯然,曾经的消极与负罪对比陆以蘅的坚韧和执着早已令他自责颇深。

    凤明邪缓缓踱步上前来,黑猫滑落胸怀,小王爷俯身搀起陆贺年,感慨叹道:“您牺牲良多却不及她固执。”是什么支撑陆以蘅从南屏来到盛京,一步步用血泪走出荆棘路,是整个陆家。

    男人见陆贺年沉思不语,他挑眉,轻步越过,雀羽丝袖拂过花枝,唯落叶飘零:“不瞒魏国公,本王很喜欢她。”

    “王爷说笑了。”陆贺年一愣,他未明白凤明邪口中的喜欢究竟带着何种深意,只当那男人随口戏言。

    “凤明邪从不玩笑。”小王爷眉眼低掠,沾染几分皇亲国戚的傲慢和强势,凤明邪是个横行无忌的富贵荒唐骨,可你们几时见过他将玩笑予真切。

    陆贺年好似徒然听明了弦外之音,张口骇道:“王爷?!”他的神色开始变得迷惑闪躲,凤明邪的坦诚并没有让他感到任何欣喜,相反,陆贺年焦作的原地来回踱步,有些话恨不能呼之欲出又偏哽在喉头难以脱口,“当年的事,不该再牵扯更多的人。”

    凤明邪眨了眨眼思忖片刻,他伸手抚过残枝,西北的高树没有花朵,金丝银线好似绽在枝头的星芒:“圣上早有猜忌,魏国公,你逃不了。”这笔旧账翻不翻,可不是一两个人说了算的,别说陆以蘅铆足了心思想要为自己的父亲翻案,便是九五之尊也正利用着这份执着瞧着西北大地每一位守城将领,陆贺年这三个字对北戎和大晏来说,都是风口浪尖的人物,“十年来,你可曾后悔?”

    “从未。”斩钉截铁。

    凤明邪对这毫不犹豫的慷慨之气有着赞赏:“当年你是天下兵马大将军,手握几十万雄兵在戈漠与北戎殊死数战,令贼子闻风丧胆,他们视你为眼中钉、肉中刺,即便你已不再是将军,对北戎人来说,与你,依旧有着血海深仇。”

    陆贺年昂首挺胸,提起壮志未酬和横刀立马,老男人的眼睛里仿佛洒下九天繁星,言辞铿锵:“罪臣正留着这条命等他们来取项上人头!”有他陆贺年戍边一日便由不得北戎宵小放肆侵占大晏领土!

    不带怕的——凤明邪的耳边好似响起陆以蘅提着长枪驾着银鞍白马追赶上大军时的纵情明媚。

    这对父女,有时候,太过相像。

    第二日天色蒙亮时,数百精锐已整装待发,陆以蘅高头大马立于城下,轻甲布衫、长发高束,结丝的红绳扎在辫尾,从云端透下的辉芒恰落在她稚气骄傲的眉眼上,这是陆以蘅第一次奉命领军,半点儿也不敢怠慢。

    陆贺年在房中将那不合身的盔甲试了又试,最后索性一卸,套上了粗布麻衣,这两人的行头倒是相衬。

    西地入秋,气候干燥,一行数百人需要穿过一段戈壁滩,从南口经尚渚台下至松胭,从侧翼绕道埋伏北戎骑兵的必经之途需五六天行程,故而要携带足够的粮草和饮水。

    在这种地方,半天不沾水,喉咙也得冒火。

    松胭在戈壁的一片小山脊下,陆贺年戍边十年对这带很是熟悉,可饶是他也不敢打包票在荒漠中来去自如,时而的海市蜃楼与狂躁风沙会迷惑你的眼睛神志,令人失去辨别方向的感知,所以军中还携带了指南车。

    白日燥热窒息,夜晚寒凉刺骨,昼夜特殊的温差令不少从腹地调来的兵卒难以适应,陆以蘅这几天来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倒是陆贺年,虽然看起来瘦削可精力却比年轻人还旺盛,行军探路都少不了他的份,眼见着荒凉山脊已在眼底,若按密报所言,北戎的骑卫队会时常出没此地。

    陆以蘅命众人悄然驻扎,在域氏的小队与他们接洽前绝不能暴露行踪。

    戈壁荒无人烟,自打落营三日来,他们连个商旅小马队也没有见着,更别说什么北戎动向。

    越是毫无动静越是提心吊胆,眼见着粮草和饮水日渐消耗,人心惶惶。

    “巴承,派人越过山脊再入漠三十里打探情况,不管是否见到北戎骑兵,都不得孤身深入,立刻回报。”陆以蘅将手中的木枝丢进篝火,呼啦,火苗窜上两寸,她简要下令叮嘱。

    名叫巴承的小队长抱拳领命。

    陆贺年扭头看着正在倒腾靴中黄沙的将士们:“你在想什么?”

    陆以蘅将自己的父亲拉至一旁:“女儿担心,域氏求兵有疑,这一段路行得太过顺理成章,”从侵吞尚渚台到边塞求兵,再至领军进松胭,“咱们得撤回大晏再从长计议。”现在孤军深入他国领土的是他们这支数百人的小队。

    陆贺年略一沉思还未来得及表态,就听得夜深人静之中,脚步细细索索疾奔入营:“报!”小兵卒慌慌张张,“山脊下风数里,发现北戎骑兵。”

    什么?!

    众人又惊又喜,陆以蘅命令所有人熄去营火不动声色沿山脊潜行,戈漠中的荒山没有植被,多是岩石砂砾,硌得人浑身上下不舒服。

    果不其然,月色下可见远处有一条火光长龙延绵起伏,随着纷杂的马蹄,吆喝声此起彼伏。

    这北戎小队人数看起来约莫一两百,陆以蘅目不转睛,突得,“呼啦”一下,夜里寒风拂过脊梁的那瞬,眼瞳底下数簇营火顿燃。

    将半边天都打得火热锃亮!

    陆以蘅大骇,吃惊的目光转向陆贺年,只见那男人也同样目瞪口呆,这哪里是什么两支骑行小卫队,分明——分明在这山脊那头的戈壁滩上,拥趸驻扎着一支强大的北戎军队!

    他们的喝声在辽远大漠中呼应,似有咒骂,似有讪笑,北戎蛮兵们着半身兽皮咋咋呼呼,片刻,篝火上已经烤起了羊腿。

    显然,他们心情很好。

    陆以蘅的手微微颤抖不由自主抓紧了身下的砂砾,这军营少说有三千余人,还有马队在不断的与之汇合,若不是谎报军情那便是其中出了极大的岔子,如今他们骑虎难下能否全身而退都成了最大的问题。

    吁——粗犷的勒马声驾停在大营边,是一支数百人的骑卫队,他们大大咧咧有说有笑的正将几车粮草运送进营中,陆以蘅一把抓紧陆贺年的衣袖。

    “父亲,您看那些粮车的行棋!”她压低了声,嗓子被深夜的凛风呛到。